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局職工揭發農場領導幹部侵佔土地變相貪污
【大紀元2010年11月16日訊】 我們是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局前鋒農場的職工,我們現在聯名寫這封檢舉揭發信,希望對新形勢下,農墾部門有些領導幹部大肆侵佔土地,變相貪污的驚天大案予以重視,使這些腐敗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還公道於民。
在中國貪污百萬元的案件,可能就可定為大案要案。而在建三江前鋒農場侵佔土地5000畝以上,變相貪污百萬元可能要算小數。前鋒農場的領導們,視國家法律而不顧,利用職位,以權謀私,以地牟利,上下勾結,編織了一層層的關係網。他們有恃無恐,橫行無忌,欺壓民眾,大肆侵佔,強行開荒者的土地以達到貪污的目的。他們的行為,在群眾中影響極壞。
我們這裡所說的變相貪污,就是他們不直接貪污金錢,而是用手中的權利,管地的權力,強佔,侵佔土地,再把土地變成錢,其實,這是一
種極其高明的貪污之法,這法在我國還不曾被人揭發吧?
變相貪污的手段之一:把沒收家庭農場的土地據為己有;
變相貪污的手段之二:把熟地變為五荒地,低價買入,高階出租(受損失的是國家和開荒者,荒地和熟地差價是幾十倍)
變相貪污的手段之三:以親屬名義買入,辦理長期承包合同和手續,對外出租,從中謀取暴利。
變相貪污的手段之四:以公用地為名,強行佔有,假公濟私。
據調查,在前鋒農場幾屆大小的官員中,以職權之便,搶佔土地,佔有土地2000畝以上的就有43人,而職工有的土地只是幾畝,十幾畝。而領導佔有的土地是他們的上百倍。
前鋒農場佔有土地事件,涉及人員之多,侵佔土地,變相貪污數額之大,這在建三江也是比較典型的。其中有場長、副場長;黨委書記、副書記;有執法領導幹部;有工商稅務領導幹部;有醫院負責人、派出所所長、土地科長;糧食科長;有領導司機。在基層連隊中,佔有土地更為普遍。各隊隊長,沒有不佔耕地的。在前鋒農場,反射帶「長」的,都佔有土地。據不完全統計,佔有土地千畝以上的領導幹部約有100餘人,占前鋒農場領導幹部80%以上。
這些領導幹部對上級「凡在農場開支的幹部不准承包土地」的規定,充耳不聞。他們在金錢的誘惑下,貪得無厭,已經達到瘋狂的程度,已構成了一件件腐敗大案。
現在,同他們算總帳的時候到了。
下面就是前鋒農場部份領導幹部強佔土地變相貪污的事實:
原任黨委書記孫鵬,2000年調到前鋒農場,到任之後,他率先以職權之便,大量佔有土地。以權謀地,與民爭地,在群眾中造成很壞的影響。2002年,他在三對八號地以把熟地變為五荒地的名義侵佔耕地1000餘畝,以同樣的手段,在十一對佔地1000餘畝,2008年,又在八隊開濕地1000餘畝,在五隊開濕地500餘畝,須指出,濕地是不允許開墾和佔用的,這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因為他是黨委書記,他可以在轄區任何生產隊佔地或開荒。他現在共佔有土地3500餘畝。按每年每畝1800元出租,3500畝就是63萬元,按照7年計算就是441萬元。一個吃著黨和人民俸祿的領導幹部,這幾百萬來的是何等的輕鬆。
原黨委副書記呂宏,2007年以栽樹為藉口,開墾濕地5000餘畝,套取國家林業補助資金每畝100元,總計50餘萬元。他春天栽上樹,秋天又拔掉。2008年以每畝180元的租價將土地出租。這5000畝土地就獲利近百萬元。童年他又新開土地5000畝,以200元價出租,5000畝土地又得100餘萬元,他兩年來,就可獲利400餘萬元。看,這些拿著人民俸祿的公僕,想得到土地該是何等的容易,想得錢該是何等的容易。
前任場長張貴春,把7000餘畝熟地變成五荒地自己佔有,現在已調到九三管理局任局長。可土地仍在前鋒農場出租。每年可獲利140餘萬元。
原十六隊隊長喬坤,把3000餘畝土地變為五荒地,自己佔有對外出租,他佔有土地7000餘畝,每年可獲利140餘萬元。
原副場長井洪偉,佔有土地8000餘畝(熟地變五荒地5000畝),開墾濕地3000畝,每年每畝按130元租金計算,11年就是1144萬元。
畜牧科長楊曉軍,以辦養殖場等名義,強佔修理廠、白文舉家庭農場的土地5000餘畝,自己開荒1000畝,對外轉租。每年每畝按180計算,11年就獲利幾百萬元。
前鋒農場第四隊隊長李強,幾年來利用直接管理的權利,將3000餘畝熟地,以五荒地的名義買下,對外轉租每年獲利就是60餘萬元。
打開前鋒農場領導的發家史、發跡史、不難看出,他們的發跡是以拓荒者的勞動和犧牲為代價的。是拓荒者的民脂民膏養肥了這些腐敗的蛀
蟲。他們貪天不足,甚至不擇手段。有的上任就摟,有權就占、就貪,摟足了就溜之乎也,辭職下野,住進大城市,躲進別墅,年年回來收地租。這些腐敗分子的貪污賬,不清除,人民怎麼能答應,民憤怎麼能平。
在前鋒農場佔有土地2000餘畝以上的領導幹部。他們把熟地變為五荒地的就有20萬畝,而把熟地變為五荒地,這是靠權利才能實現的,之所以認定他們是變相貪污,就是在熟地變為五荒地這一重要環節上,他們先以佔有物質、土地開始,以最終佔有金錢為目的。熟地的價格今年是270元一畝,五荒地只是16元一畝上交,270元一畝出租,差價250元,20萬畝土地的差價就達到4800萬元。這就是說這些當官的,每年貪占租金就達到4800餘萬元。他們是以職權為支撐,最後達到佔有金錢和變相貪污的目的,這種貪污,是新形勢下的一種特殊的腐敗,是比公開的貪污還具有隱蔽性。這種貪污較之公開的貪污危害,是更令人難以容忍的!人民用血、漢甚至生命為代價開墾出來的土地,不允許耕種,卻被那些不開荒、不投入的貪官們搶去,黑爪子開荒白爪子賺錢,這是甚麼道理!我們的法律是保護誰的!
例如原場長竇玉敏,自己強佔土地不算,還為三親六故,拜把子兄弟提供佔有土地的方便。這真是,一人得道雞犬昇天,一人掌權親友獲利。
對於我們反應的問題,基層有關部門也曾象徵性地查過,但蜻蜓點水,一掠而過,要查,沒有大的力度是不行的,要查,就要的基本的民眾中去,不然的話,是差不清真相的。
前鋒農場的這些領導們,把佔有的土地看成是身份和實力的象徵,他們視民眾而不顧,與民爭地,與民爭食,變相貪污,手段殘忍,數字驚人,希望上級領導能夠俯視民情,親督親辦,力懲貪官,力懲腐敗,還公道於民,土地乃國之命脈,發之膏血,怎麼能允許蛀蟲吸允。此案不察,民怨難平,「三件」難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