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15日下午2點41分,桃園龜山鄉的忠義路發生一起4死12人輕傷的不幸車禍,初步研判桃園客運的公車被吊車撞翻,桃客因為撞到路邊電桿而造成此一不幸,其中死者莊毓萍還有4個月身孕。
這起造成4死12人輕傷的不幸車禍,警方研判疑似是一輛大型吊車煞車失速往前追撞,撞到一輛貨車,貨車再追撞桃園客運,造成客運往前滑行120公尺,整輛車體90度翻覆,由於撞擊力道過大,又撞到路邊電桿,有乘客直接飛出車外,還有1名乘客被壓在車子底下,另外還有2名傷者送醫不治,12人輕重傷,分別送往龜山長庚醫院、5名送桃園榮民醫院、1名送敏盛醫院急救。
車禍後,林口長庚外傷急重症中心主任方禎鋒指出,車禍發生後,2位到院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分別是周簡麗卿與與已懷孕四個月的孕婦莊毓萍,另外還有受傷的3位,一位有第12胸椎受傷與下身骨折癱瘓的狀況,需要進一步的檢查,另一位則是兩側肋骨骨折,右側有鎖骨與第二到第九根肋骨骨折左側則是第2到第3支肋骨骨折,另一位則是顏面撕裂傷,目前已縫合。傷者中22歲的學生毆宣甫因傷重將面臨截肢。
桃園龜山發生吊車撞客車,造成4死8傷的不幸,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副站長陳石垣表示,根據監理站調查,駕駛大吊車的駕駛並沒有事先提出吊車的道路駕駛申請,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32條,將處以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的罰鍰,並禁止行駛。
陳石垣說,吊車屬於特種動力機械,上路駕 駛必須要事先向監理單位提升申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3條、第83之1的規定,吊車總重量超過3.5公噸時,駕駛人應領有大貨車以上的駕駛執照,同時行經的路線、時間、速限都有規定。
此外,動力機械的駕駛應攜帶臨時通行證,日間、夜間也都有明確規定,至於肇事的責任歸屬,需由警方進一步進行交通事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