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違禁品
【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台灣新店戒治所羅姓、洪姓、謝姓替代役男涉替受刑人夾帶菸酒等違禁品,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 3人自白涉案,事後悔悟,今天判處羅、洪免刑,謝緩刑3年。
判決指出,1名吳姓受刑人因菸癮極大,去年8月間請羅姓替代役男在收假時夾帶香菸入監;由於菸錢的開銷太大,吳姓受刑人寫信請獄外的親友提供金錢給羅姓替代役男。羅除涉幫吳夾帶香菸,還用寶特瓶裝高粱酒蒙混過關。
判決表示,吳食髓知味「吃好逗相報」,共有 5名受刑人紛紛寫信要親友匯錢到羅姓、洪姓、謝姓替代役男的帳戶,要求他們夾帶香菸、酒及茶葉等違禁品。政風人員發覺有異調查,3 名替代役男承認涉案。檢方偵辦後,7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 3人自白涉案,事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其中,羅、洪符合自首要件,判處免刑;謝姓替代役男則被判處 1年4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