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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體育好手 台藍委籲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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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3日電)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今天表示,台灣網球好手盧彥勳、詹詠然等人,過去都曾拿企業獎學金,但由於缺乏相關租稅優惠,導致企業投入意願低,籲政府研修相關法規。

趙麗雲上午受訪時說,過去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曾設置「育英獎學金」,栽培國內不少網球好手,如盧彥勳、詹詠然等,且育英獎學金的好處在於,可以連續7年讓同選手獲獎,這對仍未嶄露頭角的年輕選手來說,可謂雪中送炭。

趙麗雲指出,像網球、桌球等年輕選手,必須不停出賽,若沒有外界援助,沒有一個家庭負擔得起相關費用;政府設置的國光或中正獎學金,是一次給獎,且要求選手要有一定績效,並沒有培養新秀選手功能。

趙麗雲說,育英獎學金在王令麟欠稅事件後被迫中止,加上政府對企業培養選手個人未提供租稅優惠,台灣選手處境更加困難。

趙麗雲表示,世界先進國家企業投入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行列,已蔚為風氣,國內不是沒有企業願意跟進,是財政部在民國69年的公告函文,給予企業捐贈體育事業的範圍,並未包括培養運動選手個人,導致企業家投資意願不高。

30年前的公函規定,企業可抵稅的體育事業,限定在「事業單位本身員工體育活動及其所需器材設備之費用」、「培養或支援運動團隊之費用」、「支援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運動團體之經費」、「舉辦或支援運動比賽及經常性之體育活動之經費」,及「捐贈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興建各種體育場所及運動設備之經費」。

趙麗雲認為,因為投資培養運動選手個人,無法適用相關租稅優惠,造成新秀選手常面臨經費不足、培訓工作難以為繼之窘境,有違世界先進國家體育運動發展常態,籲請體委會應儘速會同財政主管機關,研修相關法規,有效促進企業投入運動選手培訓工作。

此外,趙麗雲也期盼,運動彩券盈餘可用在以培養人才為主,而不是拿去贊助國家比賽、興建場館等,因為人才才是體育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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