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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險法修正 保險業股東 持股逾5%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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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訊】(據中廣新聞/李人岳報導)南山人壽股權轉移案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同一股東持有保險公司股權超過5%時,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超過10%則須經事前申請,如果違反規定,可以處罰4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現在大型保險公司的資金和影響層面都很龐大,因此大股東的股權資訊有必要透明化。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同一人以及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股權超過5%時,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超過10%則須經事前申請。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表示,現在大型保險公司的資金和影響層面都很龐大,對社會的影響程度不下於金控,因此大股東的股權資訊有必要透明化。

修正條文同時通過,保險公司股東持股25%或50%以上,也必須申請核准;並應從施行日起6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條文也明文規定,違反上述規定,主管機關可以處罰股東4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如果同一人或本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同一保險公司的股權1%以上,應該由本人通知保險公司,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同時修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營業稅法」修正案,未來欠繳營業稅的店家,最高罰鍰將可從稅款的10倍,調降為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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