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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
【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未來合乎國家公園選定基準但面積較小者,主管機關可選定為國家自然公園,賦予國家自然公園成立法源依據。
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過多次審查仍然沒有結果,因此國民黨團、民進黨團、無盟黨團聯合提案,將較不具爭議的國家自然公園部分抽出另外提案,優先讓這部分修法通過。
這項提案上午在立法院報告事項時,由國民黨團提議逕付二讀,下午由院會三讀通過。
根據修正通過的國家公園法,只要合乎國家公園選定基準,但資源豐富度或面積規模較小者,可以經由主管機關選定為國家自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的變更、管理及違規行為處罰,都將適用於國家公園的規定。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柴山國家自然公園在規模、規格上都還未達國家公園程度,但是自然資源有相當程度必須被保留,因此希望像國家公園一樣來保護。國家公園法修正通過後,適用與受惠的將不只柴山國家自然公園。
管碧玲於法案三讀後,在院會發言表示,柴山國家自然公園是1992年起,由關心柴山的團體發起催生運動,歷經18年後柴山終於進入法律保護,朝野都應該感謝民間社團的積極推動。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國家自然公園是地方上很需要的,南部民眾很感謝朝野能夠合作,未來希望對民眾有利的事情,朝野都可以用最快程序來完成,這也是民眾所期待的。
國民黨立委、大高雄市長參選人黃昭順表示,柴山國家自然公園經她召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考察,並在高雄市舉辦2次公聽會,當地里長及地方文史工作者與環保團體都踴躍出席,今天法案通過能夠讓柴山國家自然公園掛牌,她感到相當高興與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