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導)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7日上午在總統府主持人權議題工作會議時指出,現階段可考慮依台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規劃於總統府下設任務編組的「人權諮詢委員會」,並維持監察院及行政院現有人權保障推動機制。
馬總統指出,台灣於去年完成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批准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立法程序,成為台灣人權保障提升奠定法制基礎。
馬總統表示,考量聯合國提出的「巴黎原則」(關於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其地位之原則)、憲政體系與國情、相關機關職權分工及其他國家人權保障機構運作型態等面向,現階段可考慮依台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規劃於總統府下設任務編組的「人權諮詢委員會」,並維持監察院及行政院現有人權保障推動機制。
馬總統認為,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功能及任務應包含:人權政策諮詢、整合協調各機關及團體人權事務、研究國際人權制度與規範、研提國家人權報告等事項。
與會學者專家則表示,「人權諮詢委員會」應該研議設置國家人權專責機關的可行性,馬總統也認為這樣的意見相當寶貴,值得採納。
為了凝聚社會共識,總統府表示將請行政院研考會協助,廣徵各界意見,以有效促使「人權諮詢委員會」的任務及運作發揮最大效益,並符合社會期待。
現行制度設計,行政院設有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監察院有人權保障委員會。
這次會議與會人士包括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吳敦義、監察院長王建煊以及各部會首長,和人權議題相關民間團體、學者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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