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受害者籲改革罪犯保密令
【大紀元1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犯罪受害者們表示,南澳應該在新一年裡擺脫「保密省」的名聲,將受害者的權力放在罪犯隱私權之前。
據「廣告人報」報導,北郊的一家人呼籲對此進行改革,因為玷污他們14歲女兒的罪犯儘管已經被法庭定罪,但罪犯身份仍然被隱瞞。「長久以來我們省從殺人兇手到虐待兒童者,對他們的罪犯身份卻都在保密,」女孩的父親說:「 不能繼續再隱瞞姓名,使他們感到若無其事而逍遙自在,如果瑞恩省長想要在選舉中說他對罪犯很嚴厲,那麼就應該去掉不必要的保密權,而對受害人而非罪犯表示尊重。」
上個月,法庭駁回了犯罪人的申訴。根據法庭聆訊,2006年1月到5月間,該名男子性侵犯了由他護理下的14歲女孩。他將於本月在地方法庭接受審判,而其姓名仍然在被定罪後保密。
省法律規定,被指控的性侵犯者的身份在進入案件的辯護階段之前會自動得到保密。之後他們可以申請個人的保密權,法官會在判決結束或申訴失敗時重新考慮。
儘管2007年修正案中削減了保密權的審批量,只12月份就施行了21例。
女孩的父親表示,保密行為並沒有給予受害人公正的對待。
檢察官阿特肯瑟(Michael Atkinson)的發言人聲稱,已經進行了改革,他說:「我們做出了改革以確保南澳在法律制裁當中的每一步都在為受害者發聲。」
反對黨法律事務女發言人查普曼(Vickie Chapman)表示,應該在判決後,而非定罪後再考慮實施保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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