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7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宋乃午。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指出,宋乃午洩漏公務機密資料,收受不當利益,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將移請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委指出,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民國95年間台北地院依收賄罪判宋乃午有期徒刑12年,宋乃午從95年間因案停職至今,此案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不過,監察院調查認為宋乃午違法事證明確,下午以10票對2票,通過彈劾案。
林鉅鋃表示,ETC案競標集團主要分為紅外線系統及微波系統,因輿論偏向大多數國家採用的微波系統,精業公司擔心這對採紅外線系統的遠東聯盟不利,所以經由前精業公司協理蔡錦鴻向宋乃午表達,希望由運研所製作有利於紅外線系統的研究報告。宋乃午受廠商請託,濫權指示運研所製作相關報告,還提供給廠商作為私人利益使用。
彈劾案文中指出,監委調查發現,宋乃午洩漏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計軸系統採購案投標審標結果給民間業者,也索取、收受精業公司人員贈送的故宮仿畫、琉璃作品等,並接受餐飲招待,宋乃午甚至要求業者代為支付租屋的押租金。
李復甸表示,雖然宋乃午刑事犯罪的部分還在高等法院審理當中,不過,在行政部分,違法失職行為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希望公懲會儘速做出懲處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