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損及反托辣斯罰款 奇美電98年恐虧損
【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6日電)奇美電子今天公告,依財會準則認列資產減損新台幣16億3875.9萬元,雖然屬一般會計處理事項,但若加計美國司法部祭出反托辣斯罰款2.2億美元,去年財報不會太好看。
奇美電去年12月公告,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將支付罰金2.2億美元,逾新台幣70億元,並在第4季一次認列,估每股約為0.98元,影響第4季財報。
奇美電今天依財務會計準則第35號公報認列資產減損,其他若有資產減損也須依準則認列,加計美國司法部罰款,兩項虧損認列金額即逾86億元,恐影響去年營運表現。
美國司法部於2006年底對日本、韓國、台灣等面板廠所提反托辣斯指控,奇美電子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將支付罰金2.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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