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苑案糾正北市 台監委:無中生有5億利益
【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6日電)監委調查台北市政府審查元大「一品苑」建案的停車位獎勵申請案辦理過程有疏失,今天糾正台北市政府。監委馬以工指出,此案無中生有、不該核可卻核可的利益達新台幣5至6億元。
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尊重監院決議。由於「一品苑」所獲的停獎面積約558.1坪,以當時市價計算,得利約新台幣5億元,北市府會同內政部研究如何追討此筆不當得利。在相關爭議釐清前,市府將暫時停發「一品苑」建案的使用執照。
監委調查發現,國防部、國家安全局與總統府三方長期對國家元首寓所維安輕忽草率,缺乏長期規劃,而且對周邊建築發展疏於注意。監委要求查明責任,並將函請總統府、國安局、國防部、財政部檢討改進。
「一品苑」建案高達23層,影響總統官邸中興寓所維安,監委調查此案過程發現台北市政府有疏失,監察院下午通過監委馬以工、林鉅鋃、陳永祥提案,糾正北市府。
馬以工指出,台北市都發局在民國95年2月23日召開都市設計審議會議,會議中包括交通局、停管處、建管處代表發言都認為「不宜」給一品苑停車獎勵。會議結論雖然不贊成「一品苑」申請停車獎勵,但同時以目前法令沒有禁止停獎申請為由,把最終同意權推給台北市政府首長,沒有堅持專業立場,讓都審會議形同虛設。
馬以工說,同年5月,當時北市副秘書長范良銹奉副市長陳裕璋指示,召開協調會議,還邀建商出席表達意見,會議結論是有條件同意。會議專案簽報市長核定,同年6月29日,由陳裕璋代行同意此案適用停車獎勵要點。
馬以工指出,「一品苑」基地1000坪,若蓋滿法定容積,不過是8層樓,但陸續計入購入容積、停獎容積、增加公設、增加屋突等,最後建成樓高達23層,造成維安困擾,都是因為台北市不當核定停獎車位所致。其中無中生有、不該核可卻核可的利益達5到6億元。
陳永祥表示,相關官員被約詢時都聲稱是依法行政,但民國90年間台北市政府就有頒訂行政規則指大眾捷運場站周邊地區,不宜適用停車獎勵要點。
馬以工指出,將請台北市政府自行議處相關違失官員,並函復監察院;如果監院不滿意市府處理方式,不排除有後續處理方式。
陳永祥說,約詢台北市長郝龍斌時,郝龍斌也曾表示「知道怎麼做了」,現在就看市府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