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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責任險
【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5日電)由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近年損失率改善,金管會通過調高保險金額給付標準,最高保額提高為新台幣180萬元,將在今年3月1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調降時同步實施。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的死亡給付和第一等級殘廢給付金額,均自150萬元提高到160萬元,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金額維持為20萬元。
因此,合計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死亡給付、殘廢給付和傷害醫療費用最高可到180萬元,其餘各等級殘廢給付金額也按比例相對調整。
另外,考量殘廢等級不須經治療1年才可認定,金管會也將原本條文中需治療1年以上尚未痊癒的標準,修正為經「一定期間」,由醫生來認定。
曾玉瓊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損失率近年來有改善,且考量保險金額已5年未調整,及近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變化,於是金管會在不額外增加保費的負擔與兼顧永續經營前提下,調高保險金額。
她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民國87年實施以來,截至去年9月底止,有效汽機車投保總數已超過1730萬件,截至去年4月底對受害人理賠人次累計已超過167萬人次,累計理賠金額超過130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