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客家日
【大紀元1月5日訊】(據中廣新聞李人岳 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客家基本法」草案,明確定義所謂的客家人,必須是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而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政府應定期召開「全國客家會議」、並訂定「全國客家日」。客家人口達到1/3以上的鄉、鎮、市、區,也應該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由政府編列預算,協助發揚客家文化。
立法院院會5日三讀通過「客家基本法」草案。根據條文內容,所謂的客家人,是指「具有客家血統、客家淵源,而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的人,條文並且明訂,有關全國客家事務協調整合的工作,必要時由政府召開跨部會首長會議,政府也應定期召開「全國客家會議」、訂定「全國客家日」。客家籍的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表示,後續還有許多配套法案要推動。
同樣是客家籍的林郁方也說,客家基本法的立法,可以促使政府官員更加關注客家事務。新通過的條文並明定,政府應該在國家考試增訂客家事務相關類科、積極辦理客語認證和推廣、建立客語資料庫,並結合各級學校、家庭和社區推動客語、保障客家族群傳播和媒體使用權。客家人口達到1/3以上的鄉、鎮、市、區,應該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由政府編列預算,協助發揚客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