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億元外資未入台股 證期局:應說明用途
【大紀元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4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今天指出,中央銀行已提供外資匯入,投資股市比例偏低的外資名單,將要求保管銀行請外資說明資金用途,再視個案處理。
中央銀行外匯局長林孫源晚間主動召開記者會指出,外資連兩天匯入,未投入股市金額達新台幣312.58億元,央行已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處理,希望外資「不投資就出去」。
中央銀行統計,外資去年12月31日及今天 (1月4日)合計匯入淨額新台幣490.31億元,買超台股177.73億元。
依現行規定,外資匯入資金70%投資股市,30%投資票券、債券、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短期市場工具。
證期局表示,外資匯入目的在於投資股市,卻將大部分資金放在銀行戶頭,主管機關當然會關切,央行已提供外資匯入投資股市偏低資料,將要求外資保管銀行請外資提供說明,講清楚資金用途。
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外資匯入資金尚未投資於國內證券者,金管會得視國內經濟、金融情形及證券市場狀況,對其資金運用予以限制,限制比例由金管會會商外匯主管機關意見後定之。
證期局表示,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限制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短期工具不得超過匯入資金的30%,原本限制的30%資金範圍尚包括定期存款,但為防止外資匯入卻不投資股市,去年11月已將定存這一項刪除。
因此,外資不超過匯入資金30%可投資範圍包括公債、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但外資匯入資金投資買賣斷公債,其剩餘年限逾1年者,不在30%限制範圍。
上述外資匯入資金30%範圍,其總額度須併計從事店頭股權衍生性商品、店頭新台幣利率衍生性商品、店頭結構型商品,以及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端交易所支付新台幣權利金及交換結算差價淨支付金額。
扣除外資匯入資金上述30%範圍之外,剩下的70%未規範的部分自然應投資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