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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績優幼托 違反勞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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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勞委會去年抽查全台五十家大型、績優幼托機構,發現竟有六十五%幼托機構違反勞動法令,其中以「勞保薪資以多報少」、「未給加班費」、「未提撥勞退金」情形較多,立委黃淑英質疑許多幼稚園、托兒所違法剝削勞工,影響幼教品質,卻列名績優機構,應該除名。

內政部兒童局主任秘書陳坤皇說,將檢討托兒所評鑑機制,將績優評等重新設計。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王進揚說,將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稽查。

高雄縣保育人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簡瑞連說,幼托人員工時高、流動率高、要求高,但薪水低、福利低、社會地位低,大學畢業、資歷十年者,薪資也只有兩萬兩千元左右,先前更有績優幼托機構一口氣逼退四名懷孕幼教老師,問題嚴重。

教育及保育服務行動聯盟召集人王淑英說,幼教人員勞動條件差,首先影響幼托品質,但教育部、內政部兒童局的評鑑制度,對違反勞動法令者只扣一點點分數,幼教人員勞動條件差。

立委籲評鑑設最低門檻

立委黃淑英說,評鑑應設最低門檻,才能促使幼教機構遵守勞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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