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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童星小小彬是否超時工作引發各界關切,台北市勞工局擬訂定「小小彬條款」,日後各事業單位若需雇用未滿15歲的孩子,須事先報備,加強對幼童工作權的保護。
台北市勞工局二科科長吳海燕表示,草擬中的「台北市事業單位雇用未滿15歲從事工作注意事項」,參照勞基法中的童工規範,並將「童星」納入保障範圍,呼籲各事業單位重視幼童工作權與環境安全。
未來各事業單位雇用未滿15歲的孩子在北市工作,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採事先報備,包括工作性質、內容與時數等,勞工局也將制定統一的申請範本、流程,讓各單位能有所依循,新法預計本週上路。若經查違法可依勞基法第77條,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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