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
評論
健康
【大紀元1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代芝台北27日電)證期局因日盛期貨違反期貨管理法令,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日盛期貨於去年4月至9月間以網路方式辦理客戶高美玲保證金提領作業,未與客戶本人當面簽署申請書並約定相關注意事項,有未依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辦理情事,違反期貨管理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