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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癌
【大紀元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鄒莉綜合報導)國民健康局表示對於99年口腔癌免費篩檢起始年齡自18歲提高至30歲以上,係考量以有限經費,達到最大的篩檢效益,有經過審慎的科學評估。
由93-98年篩檢資料分析顯示,癌前病變與口腔癌的偵出率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其中30歲以上的癌前病變偵出率為30歲以下的3倍;口腔癌的偵出率更是到30歲以上才大幅增加,約為30歲以下的40倍。因此,篩檢起始年齡上調至30歲,在同樣預算下,估計可多檢出1,350名癌前病變及473名口腔癌,而發現1名口腔癌所需投入的經費,30歲以上為6萬元,30歲以下則需投入225萬元才能找出一名口腔癌。
我國口腔癌發生平均年齡,自民國85年至95年,皆為53或54歲,健保局自99年起擴大提供服務,口腔癌預計篩檢108萬人,亦鼓勵社區、職場、校園、軍隊,營造拒檳文化,及透過醫院大量開設戒檳班,期望多管齊下,達成降低口腔癌死亡率之目標。
30歲以下嚼檳榔或吸菸者,如自覺有疑似症狀,亦可至醫院診所循健保管道接受檢查,及免費參加戒檳班協助其戒嚼檳榔。至於在嚼食檳榔率高的縣市,則將鼓勵衛生局以中央補助之經費將篩檢年齡向下延伸。
為早期發現口腔癌與癌前病變,健保局呼籲30歲以上吸菸或嚼檳榔的民眾,應就近至健保特約牙科、耳鼻喉科專科醫師之醫療院所做口腔黏膜檢查,並且戒除吸菸、嚼檳榔等不良之生活習慣,才能遠離口腔癌與癌前病變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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