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退休將領溢領年終 國防部不追繳
【大紀元1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監察院去年10月針對退伍將領溢領年終慰問金糾正國防部,並要求追繳過去溢發費用,但國防部昨天卻表示,發放慰問金屬於行政裁量權範圍,並不需要也無必要追繳。對於軍方無視於監院糾正及要求追回溢領金額,調查監委余騰芳表示,還要看國防部的實質答覆,再做最後決定。
去年10月監院調查此案,發現行政院雖然每年頒訂「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慰問金 )發給注意事項」,但國防部擅自訂定注意事項,導致退役將級人員領取的年終慰問金金額是法定金額的二倍。
監院通過糾正案時表示,國防部擅自訂定注意事項,導致退役「將級」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的領取金額,為法定金額的二倍,以九十七年度為例,國防部就發給二七七七名將領共計三億一千多萬元,造成國庫損失一億一千多萬元。而退輔會身為編列預算單位,卻沒有盡到審核職責,因此對國防部與退輔會提起糾正。
審計部也表示,對於九十七年度的溢領金額將會以剔除、減列的方式追回,九十六年度之前的金額,則會函請國防部依法追回。
但國防部昨天卻推翻監院及審計部的意見表示,政府為了慰勉軍公教退休人員,從六十一年開始,每年均發放一個半月年終慰問金,且行政院九十九年1月5日也函頒今年九十八年年終慰問金一個半月,因此沒有追繳的問題。
軍方強調,年終慰問金是國家照顧退休人員的「給付行政」性質,屬於行政裁量權範圍,國防部後續將依照行政院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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