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0日電)行政院長吳敦義兩年前參選南投縣立委時,被競選對手林耘生指控違反選罷法及涉嫌誹謗,南投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吳敦義親自出庭提辯,形成現任閣揆因案出庭的罕見案例。
審理庭自下午4時開始,至晚間6時30分左右才結束,歷經兩個半小時,審判長裁定2月23日宣判。
對於這起訴訟案,吳敦義在出庭前受訪表示,他心安理得,出庭是尊重法律,也相信司法。
針對林耘生曾說,如果吳敦義願意道歉就撤告的說法,吳敦義則以「我沒有錯,我不能為了讓他撤告就道歉」回應。不過,吳敦義也說,「他如果願意撤告,我歡迎」。
民國97年初第7屆南投縣第1選區立法委員選舉,由中國國民黨提名的吳敦義與民主進步黨提名的林耘生參加角逐。
選舉期間,林耘生以吳敦義的看板文宣內容,影射他的父親前南投縣長林宗男及其家族涉及砂石利益,已構成妨害名譽,因而提出自訴,指控吳敦義涉嫌誹謗及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意圖使他人不當選。
吳敦義在法庭上表示,選舉期間都是因對方多次的看板文宣先栽贓、污衊他,他的義工基於義憤,以及出於正當防衛,才會製作看板置於對方看板旁,做公正、相對的文字表明與陳述,並未侮辱對方。
吳敦義指出,義工所做的文宣看板,比如「是哪一個縣長?骨力(勤奮)生財、打拚賺」等,都未指名道姓,只是以此來提醒縣民看清楚,內容是可受公評的,何況他自己也擔任過8年的南投縣長。
吳敦義也說,他當時兼任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必須到全台各地輔選,競選期間的看板文宣內容只有1次經由他同意發出,其他都是義工主動做的,事先他並不知情。
林耘生則表示,吳敦義的文宣對他及家族不公平,他採取法律行動,是為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