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防治疏漏 北縣府遭糾正
【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日電)監察院今天指出,民國98年1月至11月全國報載有35起精神病患傷人或自傷案例,其中20%發生在台北縣,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輕忽怠慢精神疾病防治業務,監察院通過糾正。
監察院通過監委尹祚芊、馬以工、沈美真提案,糾正台北縣政府。
糾正案文表示,98年1月至11月間全國報載精神病患傷人自傷事件共計35件,台北縣發生7件。台北縣案例中有5件不是台北縣衛生局列管病人,凸顯目前台北縣政府衛生局執行精神疾病防治業務有鉅大缺漏,欠缺事前追蹤列管輔導防範機制。
糾正案文指出,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曾向監院表明執行精神疾病通報、輔導、戒護就醫等相關計畫面臨多項困難,包括,台北縣幅員廣闊,精神醫療服務資源分布不均,執行強制就醫的基層人力流動率高等,北縣衛生局也同時提出將逐年增加衛生所人力等應對腹案。
不過,糾正案文表示,台北縣衛生局明知面臨亟待克服的諸多困境,也有因應對策腹案,卻未能早日排除困難,積極規劃推動或協調有關機關辦理相關解決方案,導致憾事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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