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家法庭於2009年11月中旬起訴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人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己寄出檔,限四至六星期答覆,如到時沒有收到答覆,即下達逮捕令。阿根廷法庭續後於12月發出對江、羅的裁決及逮捕令,將在全球範圍內緝捕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罪犯的正義法律行動,推到了一個新的階段。
是時候了,公審適這幫凶徒──人民公敵!
人月圓.緝兇
江、羅、薄、賈、吳凶徒,孽罪理當誅。
濫權挾勢,狼心狗肺,虐殺無辜。
酷刑殘暴,器官活摘,舉世驚呼。
恢恢天網,疏而不漏,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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