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嶽散人:合法死亡與依法搶屍
【大紀元1月13日訊】在我們這裡,死亡的方式之多、之古怪已經到了想像力所能發揮的極致,舉凡「躲貓貓」、「做夢死」、「俯臥撐」、「喝涼水」等,讓人覺得大力發展創意產業實在是英明之舉,只是這種創意大多數並不來自民間。死亡如此絢爛多姿,活著自然也是千姿百態。最近出現的急救法——顛簸急救術——就是其中之一。那是某位遭遇車禍的人,救護車趕到現場是兩個多小時之後,宣佈死亡以後死者被放入冷藏櫃,一個多小時後親人發現人居然還活著。關於此事的解釋就是「被顛簸而導致活過來了」。
但最終人還是死了。在很多種奇怪死亡方式並存的地方,活著是件不容易的事。最終死亡以後,由於家屬與當地政府並未談攏賠償方式,在眾目睽睽之下就出現了這麼一種奇景:在家屬與官方談判的會議室外突然出現幾十名全副武裝的特警,手持盾牌將家屬隔離在會議室內,另一邊,十幾名不明身份人員與死者親戚搶奪死者屍體。死者家屬欲用手機拍照,手機被直接奪走扔進馬桶。關於這件事官方的解釋是:「按照規定,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死亡,死者屍體必須在有資質的地方進行保存,可以不徵得家屬的同意」。
這話說的也是很有創意,因為意外死亡的屍體確實應該存放在具有足夠資質的地方,以便於可以做檢驗而確定死亡原因,但不用徵得家屬同意則純屬演繹推導了。而且即使此事確實如此,也輪不到交警出面來解釋,或者出動特警來搶屍,畢竟人是「顛簸急救術」救活後送到醫院才死亡的,是不是醫療事故還可以商議嘛,如何就越俎代庖的「依法搶屍」呢?
這兩年有好幾件類似的事情發生,都是在某些意外之後,出動警察先把屍體搶走再說,最嚴重的一次大概就是去年的石首事件,造成了影響很大的群體性事件,甚至該次事件已經成為了公務員需要學習的案例,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過相應的宣講與培訓。
但很難說各地的學習者都從中學習到了什麼。比如說這次搶屍事件發生地四川內江政府估計是學會了另外一個教訓:搶屍要趁早,不能等到事態擴大之後再出來搶。這當然與最初以石首事件為例子所進行培訓的目的南轅北轍,但說到效果的話,恐怕四川內江的做法確實可能更為實用。
首先,搶走屍體就等於是搶走了證據,以後怎麼說都是他們自己的事了,物證是最強有力的證據,掌握在誰的手裡誰就有有更大的發言權。其次,屍體是一個可以具有凝聚力的標的物,而沒有這個,很多可能造成群體性事件的因素就不復存在了。人總是要保衛一些什麼的,當有一個具體目標的時候這種感情最容易得到發酵。
也正是因為如此,某些神經過敏的人看到屍體還在親屬的手裡,自然就會起了這種「依法行政」的決心,哪怕是非法動用警力與暴力手段也要防患於未然。這一切與合法或者非法並無干係,哪怕很多人確實知道責任並不歸屬於自己,但維護穩定不利之過總是跑不掉的,那就不如不論是非曲直先下手為強了。
只是這事兒的關鍵在於,只要是這麼做了就等於交通肇事逃逸一樣,本來可能沒有責任也變成了全責。或者有些機構是不怕這種全責的,畢竟事情鬧大了還有上級頂著,特警也不止這麼十幾個,但這種事件多了以後,恐怕處理的成本就不會這麼低廉了。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