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多地少不能養活全家人,95年,在親戚和鄉親的藉助下籌集了3萬3千元,買下三岔河鎮李家店橋頭舊房143號,用為修車廠、補胎等。我父子倆起早貪黑努力拚搏十多年,還清了債務,一分不少地繳納政府的各種稅費,辦理了相關合法手續,家裏開始有了一點收入。
正當我們全家沉浸在天倫快樂中,卻引來政府官員的眼紅和妒嫉。縣政府建設局產權處、房產評估所不斷來騷擾,找到我家一會要來入伙,一會要我們給他們紅利對半分,我和父親拒絕接受這些無理要求。
實沒想到,2007年縣政府土匪官員以修公路為借口,對我家進行一連串的打擊報復傷害,一不按營業房賠償,二再三剋扣我家的房屋面積,其他像我們做經營的鄉親被逼無奈接受他們等等盤刻,強吃。
同年,8月29日清晨五點左右,我像往常一樣起來幹活先上廁所,沒有想到十幾個土匪公安早已埋伏在那裏偷襲把我強按在地上帶上手銬,抓上警車吉JA805警車。
當時我看見縣政府,建設局黨書記韓占國,拆遷辦主任薜利強,劉炎軍,縣公安局張付局長和法院等等,五、六十人,公安有五、六台車、鏟車等。
公安局張付局長首先衝在前面揣開我家房門,建設局黨委書記韓占國就對我家破口大罵:「叫你們簽字不簽字,敢跟我作對,弄死你幾個,花點錢就擺平了!」
馬上就叫土匪公安把我父親抓走去軟禁,又進房去抓我妻子王秀芳。
當時她正在為我們兒子餵奶,可這邦匪徒殘忍毫無人性把我們才8個月的嬰兒扔在地上,嚇得他哇哇大哭……。我妻子拚命地掙扎,想奔回家去搶孩子,土匪中一個身著警號700242的法警就大耍流氓手段,竟然故意把我妻子褲子拉下,當眾羞辱她,她無奈護著羞失去反抗力被抓上警車。
更為殘暴無人性的是,又把魔爪仲向我才十三歲的女兒劉天越,當時我女兒是扶余縣四中學一年級三班學生,正念著書,四個土匪警比當年的日本鬼子還惡地抓住我女兒稚小的胳膊往警車拖,我女兒大聲淒嚦問喊著:「爸爸,媽媽快救我呀!」可是我們當父母的卻只能眼睜睜看見她幼小無助的身軀被拖進警車,她的一只鞋也被拖掉了……。
當我們一家三口人被抓上警車後,匪警700242等等,土匪就開始恐嚇我們:「你們要敢上告我們,就給你們判刑、坐牢。」
等我們被放出來後,我們的家已蕩然無存了,現場一片狼跡,家中的生活用品,三千多元現金、存折三千多元,新輪胎,修車所有材料,就連幼兒的衣服,奶瓶,奶粉等等價值20餘萬元的財物都搶走了。
父親見此慘景,當場氣得暈過去,落下心臟病的後遺症,至今難癒。十三歲的女兒劉天越受到更大傷害,到學校同學們都笑話她,「你們家被強拆了,你媽媽的褲子也被人脫掉了……」,可憐的女兒受不了這種打擊和刺激,從此沉默寡言,常常發呆,一個多月後再也不去學校失學了。
我們家實在想不通,我們人民的政府官員,就這麼無人性的欺壓我們百姓,政府的各級部門的牆上都高掛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可實際上是到處仗勢強佔土地搶奪百姓財產。
我們國家四處都在講,「我國是法制國家,依法行政依法辦案」。
可是,從開始到現在,我們家從未進過法院,法院執行法官為何參與執行?依照那條法律來我家執行?公然搶劫而且如此無恥下流,竟然當眾拉掉婦女的褲子來達到他們幫兇政府搶奪百姓財產,這是什麼執法者?這是誰給他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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