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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漁船用油賣貨車 高市推業者自主管理

【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依璇高雄11日電)高雄地區漁船用油偶有違法販賣給貨車使用的情事,漁船用油含硫量高,污染空氣及影響人體健康,環保單位必須攔路檢測。為免業者經常被攔,高雄市推出合格標籤,鼓勵自主管理。

高雄市港區工廠林立,又是物流重地,大型貨車來往頻繁,成了市府環保局稽查重點,去年環保局路檢攔查2419車次,疑似有問題而送驗的有331件,不合格有6件。

環保局科長吳家安表示,漁船在海上行駛,允許使用未經脫硫處理的廉價柴油,但這種油燃燒後排放的廢氣,含硫量是一般車用超級柴油的200 倍以上,嚴重影響都市空氣品質。

吳家安說,人若長期處於硫氧化物過高的環境,會影響呼吸系統,並造成皮膚病變,硫化物也是酸雨形成的主因。

由於漁船用油較超級柴油便宜許多,部分用油量大的貨車司機會購買,油蟲藉此賺取差價。環保局說,依法可處罰鍰新台幣7萬5000元。

根據環保局資料,目前漁船用油每公升價格為20.4元,一般柴油是27.7元,而一般大貨車加滿1次油約100到150公升,大型拖板車為150到250公升,價差不小。

環保局長李穆生說,業者若不想動輒被攔車檢查,可加入自主管理計畫,主動將柴油車送驗取得憑證,並提出合法油品來源證明及與合格修配廠簽訂的保養維修計畫,就可有3到6個月的合格標籤,等於「免死金牌」,免受攔路檢測,適用範圍包含高高屏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