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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法案
【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蘇龍麒台北11日電)立院這會期12日結束,行政院日前提出32項優先法案目前僅通過5項。藍營認為,政院提案立院未必要照單全收,須審酌社會意見及協商情形;綠營認為,重大法案須從長計議。
因應內閣改組,行政院在立院第7屆第4會期開議前提出32項優先法案及3項預算案。法案有攸關縣市改制升格、調整直轄市議員席次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政府組織再造4法、產業創新條例草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開放陸生來台就學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等。
預算案方面則有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
不過,截至上午,立院僅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刑法5項法案;預算部分也僅通過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此外,上會期不及修法的重大法案,包括避免台商雙重課稅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能源三法中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集會遊行法修正案,這會期仍舊落空。
對此,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立法院這會期已經通過102項議案,對於行政院提出的重大法案,立院要審酌社會意見、朝野協商狀況,未必要「照單全收」;況且其中許多法案都具高度爭議性,像農村再生條例涉及土地徵用,立院不能草率通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幸男表示,地制法與攸關政府組織改造的行政院組織法等4項修法,因為影響範圍太大,黨團認為應該從長計議。至於產創條例草案,他認為,包括民間稅改聯盟、中小企業等,都認為此案有租稅公平性等問題,爭議頗大,黨團認為應暫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