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雄《新疆追記》(26):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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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 後審訊重新開始,我發現了一個沒有想到的變化──審訊突然變得簡單起來,不像剛被捕時那樣步步緊逼和布滿陷阱。我當初回避回答的問題現在不再繼續追問,或者即使問也在表面,似乎隻是走個形式。審訊者們好像因為喝了太多的酒而變得智力遲鈍,失去了開始時那種精明、洞悉和令人畏懼的手段。我覺得多日絞盡腦汁做好的準備變成多余,甚至有點為失去較量的機會而遺憾。這種變化到底是怎麼回事?是他們從來就這水平,隻不過是我的恐懼把他們的能力放大了?還是因為我的自殺使他們擔心,不敢施加太大的壓力?想來想去,大概不會那麼簡單。還有兩種可能,一是他們已經搜查了我的住處,正在對成果進行整理,準備更集中的火力對我進行突破,現在不過是“戰前的寧靜”;另一種可能就是他們對我的案子在整體上如何處理變了打算。
對後兩種可能的猜測又開始把我搞亂。前一種可能是讓我已稍有平息的恐懼再次泛起,因為我思考出的不過是一些針對人和事的說法,隻要那些說法能自圓其說,並且不可對証和不可追問,就可以過關。然而他們從我住處得到的是白紙黑字和電腦文件,就會使自圓其說的難度增加很多。我如何能用頭腦再現那容量高達幾個G的電腦硬盤,把上面成百上千的文件、郵件及其時間、地點、人物等因素,全搞成無懈可擊的自圓其說呢?就是讓電腦來做也是一個大工程啊!但是想到後一種可能,不禁又讓我萌生希望,會不會是他們終於認識到抓我是搞錯了,已經不再準備給我定罪判刑,目前的繼續審訊隻是走個過場,結果將會是我被安然釋放呢?搖擺在對這兩種可能的想象中,如同在交替地進行冷熱水浴。 不過我還是強迫自己放棄幻想,把頭腦集中到再現家裡的電腦硬盤和成堆的文件上,雖然那是個令人近於絕望的工作,畢竟耽溺於空洞的希望毫無意義,把時間精力放在實際一點的事上,即使不能全部做到,也是做一點算一點,比不做強。 一天晚上,又一次被提審。我以為跟以往的審訊一樣,進了審訊室卻發現那場面有點怪。除了專辦我案子的幾個人,K處長也在,坐在中間。最奇怪的是連祁師傅也坐在一旁,平時他從不在審訊場合出現。這次K處長給我介紹,祁師傅並不是個隻管開車的司機,而是一位科級偵察員。今天祁師傅到場,是因為平時祁師傅對你不錯。為了你更好,我們今天要給你一條出路。 K處長把他的話加了不少修飾,我聽了好一會才全部明白。所謂出路,其實就是要我答應將來為安全部門工作。沒錯,我表示過在國家安全方面可以和他們合作,但那隻限於研究,我一直做的就是這方面的研究。我不愛黨但是愛國,我會對祖國和人民負責。然而顯然他要我做的不是研究,具體做什麼,他沒有說,而且表示不重要,他要的隻是我的一個承諾──同意和他們合作。“也許很久都沒事,甚至不會跟你聯系,隻是偶然有需要,才會請你幫一點忙。”K處長輕描淡寫。 我一時沒有說話。當我在醫院急救的時候,我曾對K處長說了當年容國團自殺前說的那句話──“我愛榮譽,勝過生命”。他是對人能夠有這樣的心態全然不相信呢?還是因為習慣了權力可以控制一切,因此相信隻要權力在手,就可以任意改變人心呢? K處長看我沉默,把選擇擺到我面前──現在我還沒有被正式逮捕,但拘留期馬上要過,是否進行逮捕也馬上要定。如果我同意他所說的,他們可以不把案子交給檢察院,也就是不進入法律程序,自行了結。如果我不同意合作,他們就將按程序上報檢察院批準逮捕。我的犯罪事實清楚,証據齊全,檢察院肯定批準(檢察院從來不會不批安全機關申請的逮捕)。那樣就進入法律程序,也就不再是安全部門一家的案子,最終就一定要搞出個法律結果。在法院進行判決之前,他們還有兩到三個月的時間對我繼續偵查,那時他們會好好研究我的電腦和文件,其中所有問題都要搞清楚。如果發現了新的違法,將對我數罪並罰。如果發現還有其他人共同犯罪,也要進行同案處置。說完這些,K處長又給我描繪了一番新疆監獄的恐怖情景,強調地告誡我,那可不是你們文人能呆的地方。 K處長雖然是個維族,但是他很懂得漢人那套攻心方法,運用自如。他的話的確使我感到動搖,“不幹”兩個字幾次就在嘴邊,始終沒有說出口。我當然知道我肯定不會去真為他們工作,我的動搖在於頭腦中產生的另一個思路──這是不是一個可以利用的機會? 如果是,又應不應該利用呢? 我長時間地沉默,一直沒有表態。已經到了深夜,K處長說明天再聽我的回答。臨走前祁師傅勸我好好想一想,要為自己想,為家人想。此時再聽他這些話,我在以往對他的感激之心之上開始加上了一些猜測,他過去對我那些關懷,究竟是作為一個普通人的好,還是出於在案件偵破中被分配的角色呢? 那夜我幾乎沒睡,翻來覆去地想。這毫無疑問是個機會。至少可以讓我脫離監牢的黑箱,和外面世界恢復溝通,哪怕隻有幾天時間,也可以讓我做這樣幾件事:一是母親、還有義父夫妻幾位老人本來都指望我照顧他們的晚年,如果我做不到了,至少應該見他們一面(說不定是最終告別),為他們的未來做一下安排。不盡這個義務,我難以安心;二是雖然我為那些可能受牽連的人想好了不連累他們的說法,但如果他們在被安全警察調查時口徑和我不一樣,就會形成“各個擊破”,能出去做一次“統一口徑”,可以確保他們的安全;三是能夠出去一段,至少可以獲得信息,進行活動,增加營救自己的機會。哪怕隻是重新看看我的電腦備份,也會使對付將來的審訊容易一些。 還有一個理由,似乎不應該成為理由,但對我當時的心態卻挺重要,就是指望能利用這個機會換個監獄。在新疆服刑,除了條件差和苦,最主要的是給家人負擔太大。能換到北京的監獄服刑,我在這方面的心理包袱會輕得多。我若先是假裝答應下來,先回北京把該做的事做完(我當時並不知道我的家己被搜查),再告訴他們答應是假的,那時再把我重新收回監獄,是不是審判和服刑的地點就可以換成北京了呢? 想清楚這些都不難,讓我輾轉反側的不在這兒,而是到底應不應該做這個假?那不在於是否可以把假承諾當作計策來用,鄧小平當年信誓旦旦寫下“永不翻案”的保証書,上台不也照樣不認?讓我猶豫的是即使是假裝,畢竟也是一種屈服,哪怕隻有幾天,也是我的人生上的一筆。要不要讓自己書寫的歷史有這麼一筆?應該不應該?值得不值得? 僅以理性衡量,似乎沒有問題,又不是真去為他們做什麼,隻當是調侃他們一下,卻能解決重要的實際問題,為何不做?但我怎麼也無法消除一種心理,那跟實際問題無關,就是覺得似乎有什麼不對,不應該,卻說不出不對和不應該在哪。 幾天前在牢房偶然看到人民日報(犯人可以不定期地看到過期報紙)有一篇報道,韓國幾名五十年代入獄的政治犯因為一直拒絕在悔過書上簽字,被關押了四十多年,一直到新上台的金大中總統特許他們免於簽署悔過書,才解決了釋放他們的障礙。我當時問E,簽個字隻是手指一動,立刻可以自由,而不動那一下手指的代價是四十年監獄,換了我們會怎麼選擇?我們都為此長時間地唏噓感慨。我不懷疑那幾個韓國政治犯出了獄反而會陷入茫然,因為他們堅決不悔過的就是對共產主義的信仰和對北朝鮮的向往。然而我還是非常非常尊敬他們,因為精明、理性、識實務那些品質在我們周圍和我們自己身上都不缺乏,缺的就是這種至死不渝的堅定。 不過想是這樣想,我最終還是用理智說服了自己。那理智似乎足夠充分──你不能為一時意氣放棄對家人的安排和對朋友盡責的機會,做那種看似高尚的事,實際卻是一種自私的潔癖。我無法確定我的選擇是不是也屬於已經腐蝕了整個國民精神的實用主義的一個變種,我當時已經有點想不清楚了。 第二天繼續談,我表示同意他們要求的合作。他們對此並不出乎意料,也許他們以前就沒有見過拒絕這種交換的。楊科長讓我寫一個保証書,實際完全是他口授,我一字不動地聽寫。因為不允許我留下底稿,我現在已經不能完整地記住保証書的內容,大致是在他們需要的時候,要為他們提供幫助;將來如果有新帳(可能就是我拒絕提供幫助),我這次犯的事就作為老帳加在一塊處理;包括一些很具體的內容,如我在外出去每一地之前都得向他們請示,寫每篇文章都得讓他們審查等。我冷眼看著楊科長一板一眼地琢磨詞句,他們真覺得有資格提這些要求,並且真地認為我會照他們說的做嗎?最可笑的是還要求我不許跟安全部門的其他機構接觸,哪怕是北京的安全局也不行。我差一點就問:如果是安全部長呢?看來他們之間也在互相玩把戲呢。 楊科長口授完畢,請示K處長,再讓我修改和抄寫,最後按上手印。好啦,他們大功告成。表現出心滿意足的模樣,挨個傳看我寫的保証書,隻有祁師傅沒動。我在一旁觀察他。楊科長第一遍叫他的時候,他說他不用看,但是第二遍叫他的時候,他接過保証書,跟別人一樣仔細地讀了起來。對此我當然不會奇怪,但內心深處的確感到了一點惋惜。 後來又要我寫一份悔過書,那是了結案子的必要程序。對於已經寫了保証書的我,不過是小菜。共產黨一直保持一種滑稽的文字崇拜癖,似乎隻要是寫成文字的事就成了真的,不會再變。經過那麼多次運動,它的檔案庫裡堆滿了千萬噸這種朝三暮四、充滿謊言的廢紙,為什麼它在這方面仍然沒有稍微聰明一點?不過我還是避免親筆寫下惡心的話,隻是談了一番法律和我在法律方面的失誤,表示以後要好好研究法律,言外之意是再不讓他們抓住。然而那不過是一種自我安慰的阿Q心理罷了。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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