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兩公司用盜版軟件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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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香港海關首次引用本年四月一日生效的《版權條例》﹐前日在港九檢控兩間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繪圖及設計公司﹐拘捕三男一女﹐包括一名東主﹐及檢獲十一部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硬盤。
據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何繼開表示﹐根據該修訂條例﹐任何人士在知情情況下在業務過
程中管有侵犯版權的物品﹐則不論業務是否涉及該侵犯版權物品的交易﹐均會構成刑事罪行。
海關根據收搜私人機構資料﹐估計現時全港接近一半的商業機構仍使用盜版軟件﹐海關自四月版權條例修訂後﹐接到逾百公眾人士投訴﹐指有公司使用盜版軟件﹐而經過初步調查後﹐海關仍跟進及處理三分二的投訴﹐一旦掌握有力證據﹐便會向盜版商採取拘捕行動﹐以維護本港保障知識產權的良好聲譽。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較早前接獲有關投訴﹐經過審慎的情報分析﹐及得到版權持有人初步驗證後﹐懷疑港九兩間私人公司涉及使用盜版軟件作商業用途﹐並於前日早上十一時出動三十名人員﹐同一時間兵分兩路突擊搜查兩間公司。
行動中﹐海關人員在兩間從事繪圖及設計公司﹐在九台電腦的硬件內﹐證實裝載有現時三大流行的盜版專業軟件﹐包括Microsoft﹑Adobe﹑AutoDesk及七隻唯讀光碟﹐總值約一萬二千元﹐而其正版總值約港幣二十七萬元。
海關人員在搜查位於香港島的公司時﹐檢獲四部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硬盤及拘捕公司東主﹔而在搜查位於新界的公司時﹐檢獲七部裝有盜版軟件的電腦硬盤及拘捕三名職員﹐被捕的三男一女年齡介乎十八至四十三歲﹐現已獲准保釋﹐等候進一步調查。
何續稱﹐為不影響商業機構的正常運作﹐當海關接到私人公司或機構涉嫌使用盜版軟件的投訴時﹐都會採取一套完整及嚴謹的處理機制﹐投訴人首先被邀請到海關﹐提供軟件類型﹐讓海關人員作進一步評估﹐當掌握到初步的資料後﹐會進行深入的分析﹐並且會要求版權持有人作確實﹐證明被投訴公司未獲授權﹐合法地使用該公司軟件﹐若投訴成立﹐海關便會採取相應的行動。
海關提醒市民﹐尤其公司管理層及僱員﹐不要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電腦軟件。他指出﹐違反《版權條例》的最高刑罰為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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