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駕駛電動車 一人可開共乘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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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美國加州人買一輛電動車,州政府可補助三千元,而且駕駛人可將這種無污染的綠色環保電動車免費停在洛杉磯國際機場停車場。
洛杉磯時報報導,電動車在洛杉磯一些購物商場裡享有主要停車空間,在公共收費道路上也可以免費上路通行。一些商店及諸如洛杉磯市水電局 (Los Angeles Department of Water &Power)的政府機構,還替電動車免費充電。在洛杉磯市內,電動車及瓦斯動力車路邊停車時不須向停車計時錶裡塞進停車費。
但對加州交通早已厭倦的加州人而言,最吸引他們購買綠色環保車輛的誘因,或許是這條法律:它允許電動車或天然瓦斯動力車的駕駛人在沒有共乘乘客的情況下,行駛加州九百六十四哩長的汽車共乘車道(Carpool Lane)。
這一法律在一年前生效實施。根據加州車管局 (DMV) 的統計,目前已有三千六百六十一名低排氣量汽車駕駛人,或合於低排氣車輛規定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車主,已經登記在案。只要繳八元登記費,車管局就提供車主一「乾淨燃料車輛」 (Clean-Fuel Vehicles) 識別貼紙,就可行駛汽車共乘道了。
一位從爾灣家中駕駛通用汽車 EV1 電動車 (GM EV1) 到蒙羅維亞上班的電動車工程師葛雷格‧韓森說,能開汽車共乘道真是太棒了。
在他每天的通勤路線裡,他穿梭於聖塔安那高速公路、阿提夏高速公路及六○五高速公路共乘車道之間。哈森說他的通勤時間可以減少百分之六十。
一位從蒙特利公園市府退休的企劃顧問瑪格麗特‧鄭(Margaret Cheng,譯音 )說,現在她可以有把握準時抵達機場。她也是駕駛 EV1,擁有汽車共乘道貼紙。
但這些優惠的最大缺點是很多人不知情。
有些這種環保汽車駕駛人說,他們曾經成為執法人員的目標,更有憤怒的汽車駕駛人根本不知道低排氣車輛有這種優惠。
每天開著電動車從巴洛奧圖 (Palo Alto) 的家到聖他克拉拉上班的艾爾‧艾特伍說,汽車共乘車道使他每天單程的通勤時間從四十五分鐘降低到十五分鐘。
艾特伍說,去年他曾經兩度被警察命令停車攔檢並要開單告發,因為他車上沒有共乘乘客卻在共乘道上駕駛。由於他向警察解釋這一法條而都沒有被開罰單,兩個警察都很不好意思,其中一名警察還向他道歉。
美國肺臟協會 (American Lung Assn.) 零排氣量汽車部門的經理肯‧史密斯,最近業務旅行到灣區,就在灣區租了一輛天然瓦斯動力車,保險槓上貼有共乘貼紙使他可以在共乘車道上行駛。
但史密斯說,一旦他在共乘道上行駛時,看到很多憤怒汽車駕駛人的臭臉,他們認為他車內沒有乘客,竟也厚顏違法開上共乘車道上。他說,還有一名車裡載有兩個小孩的婦女向他揮舞拳頭。
最近當選洛杉磯市議員的艾利克‧賈西迪,以市府購買的一輛豐田 RAV-4 電動運動多功能車做代步工具,他在洛杉磯國際機場停車免費,另外在市府充電站免費充電。
但賈西迪的 RAV-4 仍然收到兩張停車罰單,因為該車在市區路邊停車時並未向計時錶裡投幣。
賈西迪說,為了註銷這兩張罰單,他寫信到市府管理停車部門提醒他們說,從四月份起市府允許低排氣車輛在路邊計時錶前免費停車。他深呼一口氣地表示,註銷過程確實有點辛苦。(//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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