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鍾:弱國的外交部只能是賣國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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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訊】 人們常常說弱國無外交。
這已經成了一個教條。
所謂“外交”,《新華詞典》的解釋是:“國家爲實行其對外政策,由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外交代表機關等進行的諸如訪問、談判、交涉、發出外交文件、締結條約、參加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等對外活動”。
從這個意義上講,無論是強國還是弱國,哪個國家會沒有外交呢?
顯然,所謂的弱國無外交指的不會是這個意思。
那麽,弱國無外交的意思大概就是指弱國在外交上只能聽強國擺佈,而不能跟強國平起平坐分庭抗禮了。
世界上不可能所有的國家在所有的時候都是強國,總是大部分國家相對而言是弱國。我不知道今天有那個弱國是沒有外交部的。這樣一來,弱國的外交部只能是部或者強國的聽話部嗎?我不敢冒冒失失地認爲,所有弱國的外交部都是專爲賣國而設。難道像瑞士、安道爾這樣的國家,都是有國之名,卻根本就無國之實?只能靠裝孫子才能生存?瑞士的中立國地位是怎麽維持的?今天古巴依然在和美國對抗–至於這種選擇是對還是錯那是另一個問題–照有的人想,憑美國的實力,對付古巴豈不是滅此朝食?!只要我們認爲任何一個大國或者強國,都不可能在世界上爲所欲爲,沒有任何約束,那麽,弱國是有自己的難處,仍然有它一定的周旋和活動的空間,我們就不應該輕率地斷定弱國只有依附的命運可以選擇。更不應以一句“國際規則歷來是大國制訂的”,就認爲任何國際規則就完全是大國意志的表現,要不然,那些小國何以能夠存在下去呢?
就拿來說,1907年清政府和英國達成協定,限期十年禁絕鴉片;1927年中國收回了部分租界的主權;1929年中國收回了關稅自主權……清末民初的中國,相對英、美等國家,自己是沒有半點“強權”的,那麽我們又是從哪里討回的“公道”呢?難道這些不是通過外交手段取得的成果?怎麽能夠以“弱國無外交”就一言蔽之呢?
恰恰相反,外交選擇對弱國來說,性命攸關。即使是在人爲刀砧我爲魚肉時,也有個兩權相害取其輕的問題。中國近代史上許多禍端,統治者對外交的無知和無能是一個重要的誘因。
因此,判斷一個國家的外交成功與否,關鍵在於它是否充分地利用了現實環境,揚長避短,最好地維護或者促進了本國的利益。能夠跟任何國家搞對抗不是最高的標準,而是如何使人民能夠自由、幸福、安全地生活。
關鍵在於國家如何定位,就像一個身體很弱的人卻要把自己定位爲和世界拳王競爭的對手,那非吃虧不可。識時務者爲俊傑,這不是軟弱,而是對自己的現狀和處境有清醒理智的認識。比如新加坡,如果它獨立後就選擇和馬來西亞對抗,幹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又怎麽會有今天的成就,而不是弄的頭破血流呢?
塔列郎的例子就是卓越外交的典型。弱國並不是無外交。法國是個戰敗國,但通過塔列朗的不懈努力,他瓦解了昨天的反法同盟,法國、奧地利和英國在1815年1月3日結成秘密同盟,而將俄國蒙在鼓裏。他在給路易十八的信中稱:“(反法)聯盟業已解體,並且永遠不會恢復。”[1]法國也是多次嘗到被別國佔領首都巴黎的痛苦。也許每一個中國的中學生都熟悉都德的《最後一課》,能夠體味到那種辱國的痛苦。這是1870-1871年普法戰爭的結果。1871年5月法國和德國簽定《法蘭克福和約》,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賠款五十億法郎。卑斯麥還竭力使這個戰敗國政治上處於孤立狀態。1890年卑斯麥下臺後,德國在外交政策上抛棄了俄國,又不願減輕英國的疑慮。法國外交就充分利用了德國的這些失誤,1891年和俄國達成政治諒解,並在1894年締結軍事同盟;1904年和1912年又與英國達成非正式協定。而到1914年歐洲格局是,德國被盟國義大利所抛棄,而爲奧匈帝國、保加利亞、土耳其這樣的盟國拖累,可英國卻有強大的盟友幫助。這種對法國有利的國際形勢,都是一群優秀的法國外交家促成的。[2]而清帝國的外交卻乏善可陳,並非一個“弱”字就可以解釋得了的。
這就需要我們突破許多習以爲常的陳舊觀念,避免“弱國無外交”的誤導作用。
注釋:
[1][法]亨利·特羅亞《神秘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第234-235,世界知識出版社1984年8月第1版。
[2][美]漢斯·摩根索《國際縱橫策論–爭強權,求和平》第192頁,上海譯文出版社1995年1月第1版。
——轉自《問題與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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