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搶劫殺人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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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昨天,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徐志利搶劫殺人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并以搶劫罪當庭判處自稱“孝子”的徐志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年3月27日晚上9時許,徐志利因賭博輸錢而產生盜竊周某(女)財物的念頭。他在中山市黃圃鎮富興樓1幢301房其租住處拿來了一把菜刀後,竄到同幢樓504房周某的住處。翌日凌晨1時許,一直躲在屋內的徐志利趁周某熟睡之際,持刀進入周某的睡房准備盜取周放在床頭的手機時,被醒來的周發現,徐志利持刀朝周的頸部砍了一刀致周當場死亡。隨後,徐志利將周的屍體拖入廁所內,劫取了周身上的金項鏈1條、金手鏈1條、金戒指2枚、OLMA牌女裝手表1塊及房內的摩托羅拉V8088型手提電話1部(共價值人民幣18450元)。接著,徐又用菜刀將周的屍體肢解成6塊。早上5時40分,徐志利攜帶裝有部分屍塊的纖維袋到中山市南頭鎮低沙村河邊准備拋屍,在途中被發現抓獲。
徐志利在庭上辯稱,因為父親和兄弟3月中旬從四川老家過來,自己又沒錢,到周某處盜竊財物想供親人的日常生活之用。親自擔任審判長的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楊均源沒有理會徐志利的“孝順”詭辯,中山中院認為:徐志利無視國家法律,入戶釆用暴力手段搶劫公民財物,致一人死亡,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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