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員工不支薪休假 加州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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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訊】聖荷西信使報週一報導,一些公司要求在職員工不支薪休假,以削減成本的策略,可能違反加州勞動法律規定。但是律師指出,加州執法當局這種認定,將增加試圖以裁員之外手段來降低人事成本的企業的經營困難度。
報導指出,包括昇陽微系統、國家半導體、Network Appliance,以及Intuit等眾多矽谷公司,在最近都曾表示,他們可能會要求員工不支薪休假數天。標準執法部門在上週發佈的意見信(opinionletter)指出,雇主不可把這類政策套用在並未支領加班費的員工身上。該份意見信指出,加州法律規定,這些員工每月必須支領固定薪水,而且該月薪水不可因為雇主不需要這些員工在營業時間天天到班就遭到縮減。
這份意見信乃由加州政府勞動問題首席法律顧問洛克(Miles Locker)所發佈,它是為了回應一位執業律師所提出的問題。部分律師認為,該份意見信可能會在法院或立法機關遭到挑戰。執法當局這種認定,亦增加試圖降低人事成本,但不打算裁員的雇主的經營困難度。
加州商會就業議題遊說專員布洛絲(Julianne Broyles)表示,該意見信將會傷害到部分試圖透過削減成本而不直接訴諸裁員手段的公司。
雖然雇主可以要求計時員工不支薪休假,但是正職的受薪員工並未因為超時工作而獲得額外的薪水。因此,法律規定造成雇主難以在員工工時縮短時就削減他們的薪水。
豁免在外的僱員通常是高級主管、行政人員,或是專業員工。根據聯邦法律規定,豁免在外的員工必須每週取得酬勞,而且雇主不可削減他們該週的部分薪水。 (中時奇摩報)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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