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觀眾聯名起訴 潘長江湖南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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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訊】 小品演員潘長江於5月4日到湖南省新化縣參加了一場演出,半個多月後他被當地的32名觀眾聯名告上了法庭。5月30日,湖南省新化縣人民法院有關人士向本報記者證實,該院已正式受理了這一案子。
圖:上法庭對潘長江來說可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
32名觀眾起訴潘長江的理由是什麼?該院受理的時間是何時?在對新化縣法院的多次電話采訪中,記者無法進一步了解詳情。但該院立案庭的陳姓庭長透露說,此案的第一被告是主辦者——新化縣文化局,潘長江只是第二被告,此外,新化縣某廣告公司被列為了第三被告。
這32位觀眾起訴的理由是「演出公然失信,不按約定內容進行;潘長江沒有按廣告中所說的內容去演,缺斤少兩」。原告們說,這場晚會最高票價是120元,這在新化縣這個貧困地區也算是「高消費」了。在演出進行中他們就有人找到主辦方退票。
觀眾們指責潘長江「短斤少兩」,其依據似乎來自主辦者印製、散發的宣傳單。在宣傳單上有如下字樣:「5月4日潘長江將親臨新化黨校大禮堂舉辦大型演唱會……」,而另一款宣傳單上更是簡明扼要地說:「著名小品藝術家、歌星、笑星、影星、百花獎影帝潘長江新化大型演唱會。」所有的宣傳品上都註明了「演唱曲目」——「《過河》、《北京人在紐約》、《上海人在東京》、《籬笆牆的影子》、《卡拉永遠OK》、《千萬次的問》……」
「大型演唱會」於5月4日晚8時半在縣黨校準時開場了。新化某媒體的一位記者描述了當晚的情景:「當時上場的是長沙的一個劇團,演了一個多小時,直到10點多潘長江才出場。他演了半個小時左右。」另一家媒體的記者則說,潘長江除表演了一個小品和另一個很短的節目外,又演唱了《過河》、《火辣辣的娘們》、《卡拉永遠OK》等三首歌。這位記者又說:「當天下午他到時,我還和他一起吃過飯,看得出他很疲勞,話也不多。」
新化縣文化局辦公室某負責人拒絕了記者采訪的要求,他說:「此事已進入了訴訟程序,我們不便表態。」而其上級主管機關——婁底市文化演出管理站的邵站長則說:「我們當時還特意交待了新化文化局,對於潘長江要演出的曲目,一定要先傳真給潘長江的經紀人,協商一下。但有關部門沒做好這個工作。而且,請來的班底——長沙某歌舞團的演出質量太差,加之現場秩序太亂,許多沒買票的人也想進去看,因此這台晚會招致了觀眾的怨言。」
他說,「出事」後他即趕到了新化縣,要求該縣文化局把事情調查清楚,上報至婁底市文化演出管理站,但該局至今也未做。
而該台晚會的製作方——深圳某文化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還透露說,他們與演員下榻的金× 賓館之間還因經濟糾紛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曾向當地的110報警台、數家媒體求援,但都「未能得到幫助」。(//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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