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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華爾街日報》–(續上篇)垃圾股之所以成為問題﹐是因為這類公司通常沒有名氣﹐股票交易量很小﹐每股價格僅有幾美分﹐這些正是那些不道德的交易商操縱股價上下波動﹐以謀取利潤的必要條件。比如說﹐賣空者借入股票﹐然後迅速拋出﹐希望等股價下落後以較低價重新買進﹐平倉獲利。這種做法在華爾街既合法又常見﹐但當留言板上討論垃圾股時﹐賣空者可以利用假信息壓低股票價格。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 執法部副主任史蒂芬.卡特勒(Stephen Cutler) 說﹐網站運營商“沒有法定義務審查或限制用戶的言論”﹐並且﹐“我不認為服務供應商有能力分辨哪些言論是對的﹐哪些不是”。
上市公司當然認為網站應該明辨是非﹐許多企業開始記錄留言板上關於其股票的言論﹐結果﹐使公司狀告留言板發言者的案件數目大為增加。據一些律師稱﹐過去三年中有多達200至300起此類訴訟案。
找出批評者
訴訟案一般都是起訴被告誹謗或洩露商業祕密。然而﹐大多數案件最終都是庭外解決或撤訴。知情人士說道﹐許多案件的核心只是原告企業試圖找出誰是批評公司管理層的人。由於網上發言大多使用匿名﹐因此﹐公司可以向網站索取有關發言者的信息。但在任何情況下﹐等法律之輪開始轉動﹐投資者和企業的利益早已受到了傷害。
通過對SEC人員配備的觀察﹐我們可以發現﹐監管機構正在加強對互聯網的管制。SEC現有約55名全職的互聯網執法人員﹐而1999年初僅為3人而已。此外﹐在自1995年以來該機構提起的240件互聯網案件中﹐約有50件涉及留言板信息問題。
在最近一個案子中﹐SEC 起訴某人在雅虎留言板上散佈虛假信息﹐使一家收費公司NCO Group Inc. 的股票在2個交易日內下跌近30%。根據SEC﹐25歲的被告自稱是另一家公司的總裁兼首席執行長﹐這家公司與另外12家企業一起﹐正與NCO 打一場價值2,000萬美元的官司。被告在2001年3月與SEC了結了官司﹐對網上欺詐的指控既不承認﹐也不否認。
投資者從中得到的教訓是﹕你不可能知道某個化名背後究竟是誰﹐以及發言者的信息準確與否。“你永遠無法知道其他人的利益何在﹐”SEC 的卡特勒說道。
常見的幾種欺騙手段有﹕自稱是某家經紀公司的員工或分析師﹐掌握著某家上市公司的“內部”消息﹔或者自稱為中立的觀察家﹐能提供獨立見解的分析報告。不管哪種方法﹐如果其言論使股價走高﹐他們就能逢高賣出﹔或者他們希望賣空獲利﹐就通過捏造的消息使股價下跌。
無論你是在網上還是現實世界﹐那些諸如“股票祕訣”和“萬無一失投資方式”的溢美之辭足以為你敲響警鐘﹐聽從聊天室中他人建議的危害性有時並不那麼顯而易見。“要像對待雞尾酒會上的閒聊一樣對待網上討論﹐”Motley Fool 的德斯納說﹐“雖然內容很精彩﹐但不要相信。”
有時候﹐即使是看上去像公司新聞稿一樣很權威的信息也不能相信。2001年3月﹐一個聯邦法院陪審團認為一個當日交易者犯有證券欺詐罪﹐他在雅虎留言板上發佈了一個假的收益預警﹐使之看上去像是來自朗訊科技公司(Lucent Technologies Inc.)。
帖子發佈後的第二天﹐朗訊科技的股票下跌了3.6%﹐直到公司出面澄清謠言。
快捷的核實
幸運的是﹐互聯網也給投資者提供了核實信息準確性的多種便捷渠道﹐其中包括公司自身的網站﹑提交給SEC的文件﹑經紀公司的研究報告﹑市場數據等。許多大型的留言板網站甚至提供這些渠道的鏈接。
監管機構鼓勵那些懷疑有欺詐行為或感覺自己被騙的投資者進行舉報。人們可以訪問SEC 的網站﹐那裡提供如何避免網上詐騙的信息。投資者也可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互聯網欺詐投訴中心(Internet Fraud Complaint Center) 或州監管機構舉報可疑的欺詐行為。(//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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