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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新聞

傳奇老人周偉引發沈陽官場大地震

(//www.tvsmo.com)

【大紀元6月27日訊】到2001年4月22日這一天為止,沈陽市家用電器工業總公司离休干部、70歲高齡的周偉已經在勞動教養院內度過了700多天。在這七百多天里,沈陽市政壇引發了一場肅貪“大風暴”,在這場肅貪風暴中,被當地群眾贊譽為反腐老英雄的周偉在勞教前帶領一批沈陽市离退休老干部6年來忍辱負重舉報的數十名“巨貪”紛紛落馬。“落馬清單”上赫然地列了原沈陽市一系列重量級人物:原沈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原沈陽市市長慕綏新、原沈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劉實、原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賈永祥等等。然而令所有曾經參与過反腐舉報的老干部們不解的是,距离馬向東等被舉報對象接受中紀委審查已經一年多時間,他們這個反群體的中堅人物──被勞教的周偉卻至今無法解除勞動教養。這位一身老式中山裝的老人雖然雪白頭發,但精神矍鑠。日前,記者歷經輾轉終于在勞教所見到了這位名震遼沈的傳奇式的反腐老人。

“宁官村土地案”舉報馬向東

1998年新年后,沈陽市于洪區宁官村關廣斌等數十位農民找到周偉家,一進門就“扑通”跪倒在地。農民們哭訴了自己的遭遇:自1994年以來,該村村干部未經村民同意,私自將集體所有的42.5畝土地由景玉蘭(原沈陽市副市長馬向東的岳母)牽頭非法轉賣給了翟家鄉郎家村的侯世臣,計人民幣420万元。可是宁官村帳面上反映出來的卻只有120万元,其余的300万元去向不明。為此,宁官村近2500名村民聯名舉報至沈陽市檢察院。1995年7月21日,遼宁某報編發了記者采寫的文章《宁官村,一個亟待解開的謎》。1996年1月1日又跟蹤報導《宁官村之謎可望真相大白》,披露了“宁官村非法濫占、濫賣土地,集體經濟管理混亂,村委會大肆揮霍集體巨額錢財等問題”。同時,“原宁官村的村委會已被停止工作,一些涉案人員也被檢察机關拘押或正式逮捕。有關人士告知,宁官村問題案情重大,檢察机關正在進一步偵查中。”但是,正當案件有所進展之際,沈陽市檢察院承辦此案的全國十大优秀檢察官金殿甲卻被“另有他用”,六名涉案人員均被取保候審。采寫兩篇文章的記者也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繼續報導。無奈之下,村民們繼續向沈陽市、遼宁省有關部門及領導舉報,但所有的舉報均石沉大海。堅持舉報的村民被抓、被打的就有几十人,宁官村几十戶村民被迫舉家外逃。狀告無門、走投無路的農民得到了沈陽市有關部門一位有良知的干部的指點:“你們上訪,不如去找周偉試試看。”于是,村民找到了周偉。听完農民的哭訴,周偉立即和經常在一起舉報腐敗問題的老干部們聯系,到宁官村實地調查,并拍攝了大片良田被毀占撂荒的痛心景象。

經過調查了解,周偉親自執筆起草了《對沈陽非法占地權錢交易大要案的舉報──反腐的第七次報告》。《報告》舉報了“16個鄉鎮(于洪區)違法用地案1405件,占地6810畝。而實際僅宁官被占良田就達6137畝,价值3億多元,其中1億多元被私分和揮霍。宁官偽地上物一次就騙取國家資金三千多万元。”等7點問題。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非法占、毀、炒地,村鎮干部巨額貪占的背后有權大于法的保護傘。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給其岳母景玉蘭辦炒地手續一次就獲利四百多万元……”當時的馬向東官任沈陽市常務副市長,分管財政、土地、城建等諸多要害部門,權勢炙手可熱。周偉迅速將舉報材料送到了遼宁省委,并被預約于1998年3月30日上午9點到遼宁省委听取答复。3月30日,參与舉報的离退休老干部們紛紛在省委牆邊道南几十米遠的東北解放紀念碑下不約而至。遼宁省信訪辦負責人接待了舉報人自荐代表老紅軍、离休干部張明忠、肖振昆、宋柏武、陳文、王文才等五人,并代表省委、省政府表態:“知道宁官大案,堅決支持一查到底!”但舉報材料轉到沈陽市后,卻看不到任何處理的跡象。5月21日,周偉和宁官村六位農民代表又赴京向中紀委、公安部、國土資源部舉報了“宁官村土地案”。

周偉于5月28日從北京返回沈陽,立即遭到行政拘留15天,理由是“非法集會示威”。周偉怎么也想不通,老干部們自發的反腐敗行動怎么就成了“非法集會示威”?周偉先后向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和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控告和上訴,控告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對其非法拘留。1998年8月7日,周偉被正式拘留。1998年8月10日在拘留期間,沒經過支部討論,沒听取本人的陳辯,周偉就被宣布“開除党籍”,理由是“組織非法集會示威活動”和“聚眾上訪,沖擊党政机關”。据周偉的女儿說,1998年8月13日,赴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的周偉家屬拿著最高人民法院的函件回到沈陽,從省高院某法官那里听到的卻是:“這事儿別說是最高院沒有領導簽字的普通函,就是中辦、國辦的函,有領導簽字沒有要求將處理意見返回的字樣,沒督辦協查的字樣,在沈陽根本就不會被當成回事。告馬向東難得很呢!”“反腐的第52次報告”在沈陽市活躍著一個極為特殊的企業离休老干部反腐群體。据离休干部赫黎介紹,鑒于企業老干部的待遇每況愈下,1993年周偉積極團結沈陽市二万多名企業离休干部,積極爭取落實离休老干部待遇問題。在此過程中,以周偉牽頭的沈陽市离休老干部代表受到時任中組部副部長李鐵林的接見。此后,這個因為爭取自身待遇而走到一起的老干部群體開始舉起反腐敗這面大旗,積極同腐敗行為作斗爭。記者從一位老干部提供的“反腐敗”清單上看到:

1995年11月舉報,立即取締包括挂靠在有關政府机關的操縱坑害青少年一代的賭場,消滅犯罪溫床;1997年4、5月,舉報沈陽市紡織器材厂深夜被強搶國有資產案(涉及時任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實);隨后,舉報賈永祥(后任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在此案審理過程當中徇私枉法;1997年年末,舉報沈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逼迫基層接受他派人承包冰箱厂,三年流失近億元,一千五百万元被貪占不讓審計案;1998年3月,向中紀委、建設部等有關部門舉報《對沈陽非法占地權錢交易大要案的舉報──反腐的第七次報告》;1999年3月15日,向公安部、中紀委等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領導給蘇英奇包裝牽驢騙百姓近10億元,騙子外逃領導耍賴几万百姓討債還遭鎮壓的控告》(涉及原沈陽市市長慕綏新);……周偉拘留被釋放后,到家里慰問的离退休干部達數百人次。周偉向前來慰問他的老干部說:雖然我被開除了党籍,但我仍然要按照党章來要求自己,大家不要對党喪失信心。

舉報特大金融詐騙案遭勞教

1999年3月中旬的一天,周偉的家門被一姓王的女士及一行40多人叫開。王女士訴說了他們几万人被沈陽華興企業集團以融資方式騙取數十億元的經過。周偉問為什么會如此相信這家企業,把几万、几十万的錢交給非法融資者?王女士無奈地說:公司老板蘇英奇身著警服,有那么多的与省、市領導的合影,有政府頒發的AAA頂級信譽證明。市委、市府87號文件規定有兩個A的就可融資,誰曾想到他是騙子,現在他卷十几個億跑了,我們去公安局、市政府討說法,就把我們扣留了十几天,世上哪還有公理在呀?周偉問:那你們是怎么知道我家的呢?王女士拿出市紀委關于開除周偉党籍的第五號通報說:市紀委一個頗有良知的女干部說,這事只能找周偉一起去北京告才能有個結果。据王女士和李女士講:因為追討蘇英奇一案的上訪群眾,已被拘留的有20多人,而且不准任何人复議,即便申訴到法院也不准受理。現在因追討難成而被气死和自殺的就已經有好几人了。”

蘇英奇為何能輕輕松松詐騙十几個億,然后悄然逃跑呢?從一份關于華興集團公司被迫停業的緊急報告中人們可以看出,蘇給權力部門捐老百姓的血汗錢,可謂是落落大方:僅1992年8月,向黑河市公安局贈送警用車十部,總价值54万元;1993年6月,向沈陽市公安局公大實業總公司与沈陽商貿公司聯力企業資助人民幣550万元;1995年2月27日,向省公安廳捐贈5万元;1993年12月9日,向刑警學院捐贈50万元。王女士說:“一個如此關心熱愛‘人民警察’的人,‘人民警察’怎么能舍得抓他呢?可是沈陽市公安局抓起控告蘇的人來卻決不手軟。只要是超過四人上訪告狀的,就一律視為擾亂社會秩序先拘留起來。對敢于進京舉報的,指示要求‘從重從快打擊,決不手軟’。”

1999年從3月末至4月間,周偉等先后到公安部控告沈陽市公安局以權壓制上訪群眾的行為,公安部信訪局一位接待的領導當即對蘇一案給予定性──這是一起類似無錫鄧斌金融詐騙大案。有人說:當今打官司哪有不要錢之理,可周偉在幫助農民打宁官土地官司時,別說錢了,連農民請他上飯館吃飯也被拒絕,還替農民付部份打字、复印費,舉報金融大案也是如此,所以群眾稱周偉不僅光明磊落而且還秋毫不犯。

1999年5月3日,几十名老干部又到周偉家院內窗前進行足療例會學習(每周一次),因老干部們都年高體弱,共識健康第一,參加了合法注冊的足療協會。在學習之余,常有落實政策和反腐舉報話題,周偉宣讀了關于沈陽建材系統總頭目張某變相私分貸款3.76億元,企業瀕臨倒閉但張還是异地當官的材料。老干部鼓掌通過上報中央,推選周偉等4人進京舉報(后來只發信未進京)。他們談的還有沈陽啤酒厂的离休人員原班子又舉報國有資產流失与馬向東有關的案件和夜搶沈陽紡織器材厂國有資產案等。

5月6日晚8時,周偉在自家門口被公安人員抓走,家門鑰匙被沒收。周偉被帶到公安局后,辦案人員審訊的主要問題是:蘇英奇案主要舉報人和執筆人是誰?去公安部、中紀委和最高法院上訪的都是誰?當晚子時几名公安人員強行破門而入,抄走了周偉几年來舉報大要案件的證据和材料;5月7日,周偉被直接送到沈陽市龍山教養院,執行兩年勞動教養。決定是由沈陽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作出的。今晚抓人明早教養,可謂是建國以來所罕見。一位1949年就參加了公安工作的老公安說:這可真是創造了中國教養史上的記錄。

公安局教養材料顯示:周偉,男,六十七歲(實際年齡為68周歲,70周歲以上不可勞教──筆者注,下同),漢族,初中文化(實為大學本科),住沈陽市沈河區青年大街一段五號,系沈陽市家用電器工業總公司离休人員(實為司局級离休干部),1998年5月因組織非法集會(實為舉報集合),擾亂社會秩序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現查明:周偉1999年5月3日上午組織60余人在市家用電器工業公司院內集會,煽動与會者串聯他人在5月5日去沈陽市委老干部局和5月9日去北京聚會上訪。5月5日六百余名上訪人員聚至市委老干部局、市政協辦公樓前,百余人強行闖入辦公樓內圍攻、糾纏信訪接待人員,無理取鬧達1小時30分,造成有關部門工作中斷;此后六百余人又到市政府,強行闖入辦公區域內非法集會,嚴重干擾了政府机關的工作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周偉經教不改,又煽動鬧事,擾亂治安秩序,根据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四項之規定,故決定勞動教養兩年(時間從收容之日起計算);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勞動教養复議机關申請复議。

周偉被教養后,沈陽市各界群眾紛紛議論有人太無法無天了,但老百姓只能以怒斥表示他們的抗議。与金日成、楊靖宇、李兆麟一起并肩戰斗過的抗聯老戰士周淑玲老人說:我們現在的一些政府部門中的腐敗分子,連封建社會的官吏都不如,那時侯百姓喊冤告狀,在衙門口擊鼓即可升堂訴苦。現如今,沈陽這么多老干部和老百姓狀告腐敗分子得到的卻是惊人的麻木和遭到打擊報复,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就在正義之士拿個別腐敗分子無計可施時,原沈陽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在澳門豪賭之事東窗事發,返回內地后被當即逮捕。可是,舉報馬向東等人的周偉卻依然被勞教。

周偉未來的路仍很漫長

1999年10月19日,勞教中的周偉又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据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接到上訴狀之日起兩個月內應給予判決,但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0年7月11日才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為此,周偉的妻子深有感触地說:拖案不辦比錯案更可怕,錯案有朝一日可以平反,拖案不辦卻讓你奈何不得。這位反腐功臣的妻子一直是丈夫堅強的支持者。在周偉被捕后,她因擔心丈夫受苦甚至被暗害,精神上受到刺激而患上了帕金森症,手顫抖不止。禍不單行,去年冬天在雪地行走時不慎又摔坏了腰椎骨,現在直不起腰來,生活不能自理。她說,如果周偉在家的話,就能幫自己了。听几位老干部講,周偉的妻子在一年時間里蒼老了許多!盡管困難重重,但她一天也沒有停止過營救周偉的工作。

我們相信,主張正義的人們會給予她支持和幫助,并將贊頌這個舍己為公的崇高精神。我們同樣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會不明白周偉反對的是什么;不會不明白一個忠誠于人民事業的老共產党人究竟是誰的功臣!新年前后,周偉的女儿再次到北京上訪,引起國家有關部門和領導的高度重視,可是體邁多病的周偉至今仍被關押在龍山教養院。

2001年4月13日,記者電話采訪了沈陽市委老干部局辦公室趙主任,趙主任說,“教養周偉的主要責任在沈陽市公安局那里,老干部局不是法律部門,你應該采訪政法委。但周偉被教養主要問題是擾亂了几大班子的正常工作秩序。”

記者問:“周偉是否舉報過馬向東和慕綏新的腐敗問題?”

趙主任矢口否認:“他哪有那么英明,抓馬向東、慕綏新的腐敗問題是中央一手抓的,老干部說他們反腐敗那是給自己臉上貼粉。”

記者問:“周偉是否舉報過蘇英奇詐騙案、是否舉報過宁官村土地案?”

趙主任回答:“這跟周偉本人都沒關系,周偉离休后應該在家好好養老,少扯閑事儿。”

記者隨后給市委辦公廳和市政法委打電話,對方一听是周偉問題,均告訴記者領導在開會研究大事儿,改日再說。

4月20日下午,記者就周偉被勞教一事再次撥通沈陽市政府辦公廳電話。

當記者要求辦公廳人員告知陳正高市長就有關周偉一案的批示情況時,一位自稱是辦公廳副主任說名叫趙家強的人說:我不知陳市長批示的事,但周偉的事,我知道是周偉的家屬及部份老干部想借馬向東被抓來“興風作浪”、“趁火打劫”,為周偉翻案。周偉被勞教的問題,是法律定的。

記者問:您的話能否代表陳市長和市政府的觀點?回答:“不能。”

記者:那能否找一個能代表政府的人說明一下情況?回答:請找市政府辦公廳政法處裴胡鎖處長了解情況,他的電話是22740299。

記者撥通這個電話號碼后,接電話的人說是城建處,又說是處。此人說政法處的電話是22740303。

記者撥通22740303號碼后,卻沒有人接電話……并非多余的思考周偉被開除党籍、被勞動教養已成事實,開除党籍之時,慕綏新曾在全市通報大會上公然宣布:“開除周偉的党籍是沈陽市委市政府定的,如果錯了,就是沈陽市委市政府集體的錯誤。”(慕綏新已因种种違法違紀問題被逮捕)。

中央早已制訂出對領導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其中明确指出嚴格實行考核責任制,考核組及具體考核人員要對考核結論的准确性負責,主管考核工作的領導要對考核工作組工作和整體質量負責。

考核對象提拔任職后,由于考核不細、介紹情況不實等原因出現問題的,要逐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對違反考核紀律的要嚴肅處理,沈陽市委結合中央精神已于3月15日作出了《中共沈陽市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市委工作的若干意見》,并于3月23日在《沈陽日報》上公開發表。

對此,有群眾問:沈陽市政府出現了以慕綏新和馬向東為首的“群貪現象”,僅廳局級干部就達几十名之多,難道主管組織工作的領導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轉自北京《華夏時報》2001年4月25日)

周偉簡歷:

周偉

生于1931年10月,

原籍吉林省東丰縣人,

1947年參加人民解放軍,

194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党,

1957年被錯划為“右派”,

1974年在批林、批孔、批“周公”中被點名輪流批斗,

1979年平反。

1982年因舉報經濟犯罪大案(1982年遼宁省五大要案之一),被省紀委副書記教帥章寫文章稱為共產党員的典范!

進入90年代,周偉憑人格力量成為沈陽市二万多名离休老干部的代言人,

1998年開始与沈陽市部份老干部一起帶領農民舉報人舉報沈陽市副市長馬向東炒地皮問題被拘留、開除党籍;1999年因舉報蘇英奇金融詐騙包括馬向東等問題回沈陽不久便被抓并被勞動教養兩年。

—-据《華夏時報》的文章(鄧朴方辦的報紙)/ 轉自《》(//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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