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雄《新疆追記》(12):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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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訊】 接連幾天的審訊都是在關我的那間小屋裡進行。一天審數次。每次都由牆角一台攝像機錄下全過程。開始的審訊者是一位從哈密跟過來的警官,完全是用對待“階級敵人”的方式,因此我和他的對抗逐步升級。隨後他消失了,再未出現。換上了楊科長登場。楊對我解釋因為那警官態度不好被換掉。但我後來明白態度不好也許就是為了演白臉,因為我發現他們總是既有演紅臉的,也有演白臉的,那似乎是規范化的工作程序。
不過初始我還不懂這種手法,換上溫文有禮的楊科長,讓我感覺像是遇到了一個知心朋友──這就是設置白臉的作用。楊科長不是一本正經地坐在桌後審訊,而是跟我面對面地促膝聊天(雖然我們的膝離得挺遠,但卻給我那感覺);負責記錄的任警官面目慈祥,笑容可掬;還有開車的祁師傅對我問寒問暖,關照我的生活;女警官小李還動輒叫我一聲“王老師”。可是沒有多久,我就意識到這種方式比哈密那位警官的簡單粗暴更難對付。對白臉你可以幹脆不理他,你能被激發出那種鬥志。可現在人家笑盈盈的圍著你聊天,說的是為了你早一點自由,把問題了解清楚,你總不能不理吧。而隻要你開口說話,他們就會引導你不斷往下說。比如你接觸過甲,他們會問和甲是怎麼認識的?如果是通過乙,就會問乙是什麼樣的人,人在哪裡,做什麼工作,然後又會接著問和乙是怎麼認識的?通過丙,又開始問丙……這樣的“談話”很快就對我形成極大的壓力。雖然我不說對別人不利的話,但即使隻說出別人名字也會讓我產生出賣的感覺。
除非什麼話都不說,就像張春橋對付審訊那樣。然而張春橋有那種意志,是因為知道無論怎樣都不可能改變他的下場。我可不是,我是千方百計想把自己解釋清楚。我推翻了原來說的為寫書收集資料,告訴他們我是來做關於新疆問題的課題,復印文件隻是為了課題,不是要危害國家安全,恰恰相反,目的是要維護國家安全。然而對方一句話就能讓我啞口無言:法律不考慮動機,一個好人殺了壞人照樣是犯法。不管你的動機是什麼,你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按照法律規定已經可以判刑。但你若是好好配合,我們也可以幫助你解脫──結果怎麼樣,完全取決於你的表現!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旦你產生了對方能夠幫助你解脫的期望,就不可能有勇氣對審訊不回答,頂多是不做對他人不利的回答。
如果把審訊視為一場鬥智鬥勇,被審的人是處於絕對劣勢的。審訊者是一個龐大的組織體系,有專業知識,有分工合作,掌控著一切信息和資源。而被審的人一切渠道都被封鎖,孤獨無助,任人宰割。對我來講,壓力最大的時候不是審訊過程中,雖然那時腦筋轉動激烈,事後會感到筋疲力盡。但比起審訊之間的間歇,至少不那麼緊張。那時除了看守者,其他人全到另外的房間(那房間裡究竟有多少人我一直沒搞清,隻是聽出人來人往)。那時清楚地知道一群專業屠夫就離我咫尺的地方,在那裡合伙算計著如何對我宰割,他們分析前面的審訊情況,尋找其中的破綻,商量對付的策略,擬定下一輪審訊內容,而我卻無法知道他們到底要怎麼做,要達到什麼目的。那時會拼命地猜測,卻是絞盡腦汁也沒有可憑借的信息。那種大腦陷入盲目空轉的滋味非常難受,就像被蒙著眼睛等待不知何時將從何處下手的刀割一樣。我逐漸開始產生頂不住的感覺,我怎麼能對付得了他們?!他們的職業就是整人,而且他們是一個機關!機關──那是何等形象和準確的一個詞!
我逐漸發現,他們的審訊手法很有講究,絕不是把所有想知道的問題一下統統擺出,而是分出步驟與層次,有時還會故意制造一些迷惑,讓你搞不清他們的最終目的在哪。你覺得每次問的是些小問題,回答起來不會對自己和別人有傷害。但是分開看無足輕重的小問題,合起來可能就會成為一個圈套,讓你不知不覺就已經鑽進套中。而當你最終明白的時候,已經無法解脫,因為你已經在每份審訊記錄上簽下了“屬實”的字樣,在每一頁按下了手印,不可更改。等到他們最後把不同的審問記錄組裝在一起,你才會大吃一驚地發現,你承認的東西已經可以解釋成為罪行。
盡管我已經告訴了他們我來新疆的目的是做研究,但能夠感覺他們並不相信或是不想相信。按照他們的思路,我應該是多年一直在盜竊國家秘密,炮制著作,再換取金錢。我這回來新疆也是做同樣的事。甚至進一步,何必非得通過寫書把秘密轉化成金錢,直接竊取秘密進行出售豈不更簡單?明鏡出版社一直是他們眼中的重點,在他們眼中是敵對勢力與異議分子的陣地。既然明鏡出版社是從出版《黃禍》起家,我和明鏡的關系又是那樣密切,那麼明鏡出版的大量涉及黨政軍內幕的出版物中有我提供的情報,在審訊者看來就是再合理不過的邏輯,甚至我就是為他們在國內刺探秘密代理人和傳遞情報的樞紐?
審訊一度集中在我與明鏡的財務關系,明顯地是想從中發現我靠“出賣情報”得到的收入。這使我想到會陷入一個卡夫卡式的城堡,越來越說不清。我有一個賬號,由朋友與我共同署名並幫我管理。我倒沒有多少錢,但按規矩銀行每月都寄一份帳單。可是在來新疆前兩個月,屬於朋友的一筆數額不小的錢被錯打進我的賬號,隨後馬上又被調走。那以後,銀行不再把每月帳單給我而是給朋友,因此從我堆在抽屜裡的帳單上,能看到一筆錢在我來新疆前打進,卻看不到那錢又被原封不動地調走。安全機構對此能有什麼解釋呢?那隻能是出賣情報的收入,或是給我來新疆刺探情報的經費。而要我辨白,卻成了糊塗帳。我說真實情況,會被認為是小兒科水平的編造,能為我作証的因素都在境外,既難以得到,他們也不會相信。
除了我的收入,他們對我的花銷也感興趣,而我一被問起這方面的內容,更是亂七八糟,因為我從不理財,這方面的記憶力出奇地差,說起來前後矛盾,漏洞百出,看上去就特別像是有鬼。在他們看,得需要很大花費才能支持我的生活方式。譬如經常去難到達的地方旅行,自己開車去西藏等。包括這次來新疆,竟然買了一輛新車(好在這一點容易查清)。如果對此解釋不清,至少有“財產來源不明”之嫌,那本身已經是罪名,何況對我,意義遠不在經濟,而是可以由此証明我是通過出賣情報換取高額收入的間諜!
他們真會相信我是間諜嗎?我覺得不應該。我哪有一點間諜的模樣呢?就從我毫無防范地讓他們監視,從未採取過任何“反偵查”手段,就應該能說明我不是搞“秘密活動”的材料了。世上有這樣的間諜嗎?我力圖打動他們,別往那種將會置我於死地的方向引導案情。我努力和他們溝通,希望能夠打消他們這種懷疑。
我逐漸發現,問題其實不在於他們個人認為我是什麼,而在於他們的部門(或上司)需要我是什麼。年輕一代的情治人員基本已沒有意識形態色彩,對社會的看法和普通百姓差不太多,甚至聽你談論民主也會點頭附和。但你如果認為因此他們就會放你一馬,那就大錯特錯了。相比之下,他們這一點可能還不如上一輩。老輩情治人員有意識形態,面對“階級敵人”仇恨滿腔,可一旦真了解到對方是好人,有時還真可能提供一些幫助。年輕一代則完全是技術化的,原則不再是意識形態,是個人利益,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不在於是非對錯,而在於能否完成任務、立功受獎。表面接觸,他們會比老一代溫和得多,容易溝通,總是把自己擺在“吃這碗飯”的位置,說些有人情味的話,告訴你不是他願意這樣做,是職業所迫的不得已,因此希望你能夠“配合”他完成工作,別砸他的飯碗。然而你一旦被這種話打動,去“配合”他們的“飯碗”,結果就一定遭殃。因為他們的“飯碗”是沒有底的,怎麼裝都不會滿。那些提升、加薪、獎金等有關他們個人的所有切身利益,取決的不是能不能為你解脫冤情,而是能不能板上釘釘地把你定為罪犯──不管事實上你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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