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大學生求職 亮出性感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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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訊】“過去聽到抱怨女生畢業后找工作難時我還不以為然﹐認為可以憑自己的實力消除用人單位的偏見。現在﹐經過了半年的求職生涯以后﹐我才知道﹐作為女生﹐找份工作有多難。”說這番話時﹐北京師範大學的一名女畢業生一臉愁容﹐她幾次應聘都在最后關頭落敗﹐原因都一樣﹐因為她是女生。每當她詢問招聘結果時﹐用人單位的招聘人員往往表情遺憾地說﹕“你要是個男孩子就好了。”
同樣﹐一位很優秀的女研究生在最終沒有戰勝其祂男生之后﹐十分不平地質詢招聘方的人事經理﹕“為什么你們的經理是女性﹐給我們面試的老師也是女性﹐而你們卻不能最終接納我呢?”
據生活時報報道﹐很多女大學生在畢業求職過程中都會和性別歧視“致命邂逅”。雖然社會各方都一直在呼籲就業市場上的男女平等﹐可一些用人單位仍然是我行我素﹐在大大小小的招聘會上﹐公開打出“隻限男性”或是“男生優先”的字樣。前不久﹐在山西大學舉辦的校內招聘會上﹐女生發現﹐連財會、秘書這樣中性甚至更適合女性的工作﹐招聘方都寫著﹕招收財會人員×名、行政秘書×名﹙僅限男性﹚。
“很多時候﹐我們連展示一下自己的機會都沒有。”女同學們都感覺現在的招聘會主要是男生的舞臺。人民大學的一位碩士生導師稱自己都不想再招女研究生了﹐因為畢業時太操心。祂的一位女弟子在一連串的求職失敗后嚮祂抱怨說﹐“老師﹐我都想做變性手術了”。
在這樣的壓力之下﹐有的女大學生竟然開始“鋌而走險”。據報道﹐近來廣東湛江 (新聞|沙龍) 各大外資企業、銀行、證券公司、國際著名大集團、大公司等總經理辦公室或人事部﹐出現了一撥又一撥年輕靚麗的求職女大學生﹐她們會給求職單位留下一本精美的個人“寫真集”。還特別強調﹕本人能歌善舞、酒量大、會應酬﹐如專業不對口﹐仍然有興趣從事貴公司的文秘、公關工作。
據介紹﹐這些來自湖北、四川、上海及湛江本地女大學生的個人“寫真集”﹐其封面都是一張大大的美女特寫照﹐還有個人簡單情況介紹﹐學校、電話、傳呼等;內頁部分卻是女大學生身著校服、超短裙、泳裝、新潮晚禮裝、白領套裝、低胸長裙的寫真照片;少的有七八張照片﹐最多的一個女大學生的個人“簡歷”是兩大本、50多頁100多張“姿態各異”的“寫真集”﹐看起來柔情似水、風情萬種。
高等院校的師生表示﹐這是當代大學生的無奈之舉。一方面﹐馬上就要到了大學生畢業求職大戰的“高峰期”﹐人才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就業壓力逐年增大;另一方面﹐用人單位標準越來越高﹐要求大學生懂電腦、會英語、有駕駛執照﹐學歷上動不動就要求研究生、博士生﹐而且更多更加青睞男性﹐令求職的女大學生們無所適從。
那些明確打出“隻限男生”旗號的用人單位並不認為自己的做法是性別歧視。北京某企業的人力資源部經理解釋說﹐我們並不歧視女性﹐隻是結合了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才做這樣的限製。我們單位的員工要經常出差﹐派個女孩子單獨出去讓人不放心。
對這樣的理由﹐中國政法大學的李顯東副教授並不認同﹐祂認為﹕“女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所遇到的‘男生優先’或‘隻限男生’實際上就是性別歧視﹐這是違反我國法律的。”
據李顯東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8條第一款就明確規定了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也規定了婦女享受平等的就業機會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祂認為﹐現在一些用人單位把“用人自主權”擴大﹐甚至是濫用﹐其直接后果就是對女性就業機會的封鎖。
全國政協委員巫昌禎教授說﹕“歧視女性是違法的。”她解釋說﹐求職當中“男生優先”、“隻限男生”或者是女生錄用標準要比男生更高等條件的限製都是對平等權利和女性人格的褻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條、21條、22條中都有明確的關于女性具有平等的就業權利的條款。
巫昌禎認為﹐法律對這種求職中的性別歧視問題應該起到積極的矯正作用﹐但現實卻不容樂觀。在中國﹐這些法律在實際生活中都缺少可操作性。所以當前要僅憑法律武器來保護女性就業機會平等實際上難度是很大的。
她說﹐目前情況下女性遇到性別歧視后﹐可以先嚮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有關部門再以行政幹預手段對用人單位“用人自主權”進行一定程度上的製約。若還是不能得到有效解決﹐則可以訴諸法律。
有關專家還進一步分析了造成性別歧視現象的社會原因﹐“客觀地看﹐女性在求職過程中受挫絕不單單是性別歧視的因素。婦女負擔過重的社會現實早應該得到足夠的重視。”祂認為這其實是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中承擔的雙重任務之間的矛盾。要解決這一矛盾﹐社會分工應進一步細化﹐擴大服務行業的服務範圍﹐從而使女性擺脫負擔過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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