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雄《新疆追記》(10):哈密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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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 後來我把一些線索聯系起來,判斷當時情況大概是這樣:從烏魯木齊一路跟蹤的警察在吐魯番賓館沒有等到我,找遍吐魯番還是沒有,才知道我沒有住下。他們會把我在電話裡說的當作是個金蟬脫殼之計。不過他們並不慌張,隻要是開車走,必得通過星星峽,那裡警察和武警眾多,插翅也飛不過去。除了布置堵截,還要通知沿途城鎮的警察進行查找。聽到終於又發現我的蹤跡,執行抓捕任務的小組肯定鬆了口氣。他們隻能第二天再從吐魯番往哈密趕。所謂的交通事故是哈密警察編造的。他們知道隻要扣下車,我們在冬季的新疆就無法行動。第二天交通隊繼續拖延時間,是等待抓我的小組從吐魯番趕到。至於那位自稱姓“薛”的處長(他後來再沒有露過面),應該是哈密地區安全處的處長,親自來坐鎮指揮。那天我周圍一定布滿了便衣,走到哪裡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但我不知道為什麼直到傍晚才動手抓我。吐魯番趕來的小組應該是在下午2點就到了,因為那個時間我正靠在交通隊走廊的牆上看書,一個人走過我面前,他看我的眼光使我感到奇怪。我當時想可能是我在交通隊那種從不讀書的地方如此讀書過於異類。但是當我被抓時發現,那人穿著警服也在其中,而且是負責人。後來我知道他姓楊,是新疆安全廳九處的一個科長,主辦我的案子。
被抓時我正躺在床上看書,“死人”纏繞著使我無法入睡。聽見有人敲門,我連想也沒想就去開門,卻看見外面黑壓壓一堆人,隨著門開潮水般湧進。為首是一個近兩米高的大個,把一個安全警官的証件伸在我眼前,宣布因為我隨身攜帶危害國家安全的物品,要對我進行搜查。另外一些人團團圍住我,照相錄像,閃光燈不停,使我產生了是在召開記者招待會的感覺。我當時沒有特別驚慌,腦子轉了一圈,知道隻有我復印的文件可以成為他們的目標。我從旅行包裡拿出那疊文件,問他們是不是這個。
好,証據確鑿(他們當然早就知道),就可以對我名正言順地實行拘捕了。下面一切都是按程序展開,檢查我的物品,一一進行登記,凡是他們要收走的,除了要我確認,還要在場的旅館保安見証和簽字。正在搜查的時候,A回來了,照相和錄像的又對準了他。他憤怒地抗議,當時我還勸他冷靜,照個相有什麼了不得。同時我告訴警察,我做的所有事A都不知道,跟他沒有任何關系。
如果說那時我對自己將會怎樣完全不清楚,至少一點可以感到安慰──我不會連累A,因為我什麼都沒有跟他說過。我來新疆要做什麼,背景是什麼,見過什麼人,搞過什麼材料,他一概不知。倒不是出於我對他保密,實在沒有什麼密值得保,隻是我知道他對那些不感興趣。我從北京出發前他要我帶一些新寫的東西給他看,我特地打印了一份尚未完成的書稿帶著,但他隻看了一頁就昏昏入睡,從此再沒有翻過。我被抓後,那書稿中間的“反動內容”成了我的罪証之一。 我和A當時被分開帶走,整個被捕期間我們再沒有見過面。後來我知道三天後就讓他開車回寧夏了,因為他一問三不知,的確什麼都不知道,那種效果是裝不出的。審問者最終隻能認為他是個傻帽,糊裡糊塗就被我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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