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專欄】 曹長青 : 捐款支撐起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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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 去年初,我曾在紐約《世界日報》周刊發表過一篇談美國捐獻文化的文章,裡面引述了我當時能夠找到的資料——1996年及之前幾年的美國人全年捐款數字﹕1991年,美國人捐出1108億美元;1992年,增加到1243億美元;到1996年,則上昇到1507億美元。今年5月24日《紐約時報》報導說,去年美國捐款數字增加到2030億美元,比1999年增加了百分之三點二(1999年是1380億美元)。
2000億美元是個多大的數字?去年外匯存底是1655億美元(而且是全球第二,第一是日本)。這就是說,美國人僅僅一年捐出的錢,就比中國這樣的大國過去幾十年積攢的全部外匯還多。可見這個捐款額度是多麼大!(土耳其全年生產總值才是1500多億美元)
美國人為什麼能夠捐出這麼多的錢?首先它和美國的捐款抵稅制度有直接關係﹕在美國,捐給包括教會等慈善事業及所有非盈利(non-profit)組織的款項,就可以抵稅(即把這個數額從個人年度總收入中減掉,不是從應該繳的稅額中抵消)。這種捐款抵稅制度,極大地刺激了公司和民眾向各種慈善機構、非盈利組織捐款。這種制度的最大好處之一是,使美國更朝向小政府、大社會的方向發展,並提高效率,減少官僚主義,節省資源。因為什麼事只要和政府連到一起,一定產生官僚主義,連的越大,官僚氣越嚴重。而民間組織,絕大多數都是目標清晰,有極為具體的關注重點,諸如環保、援助殘障人、教育、少數族裔等等,種類繁多。由非盈利的民間團體去做,比政府做的會更有效率,更節省資源;並且還可以通過這種“大社會”來監督制約政府,實現政府權力均散到民間。
第二個原因是美國人的精神文明程度相當高。據統計,美國一年幾千億美元的捐款,百分之80是個人捐的,百分之70來自普通人。1998年8月10日《時代》周刊公佈的民意調查顯示,在被問道中了“六和彩”怎樣花這筆錢時,百分之92的人回答,將與親屬和朋友分享(而不是獨用),有百分之33的人回答,要把大部份金額捐給慈善事業。
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的美國捐款,既不是來自大富翁,也不是來自六和彩中獎者,而是來自千千萬萬的普通人的每月幾元、幾十元的固定小額捐款。《紐約時報》報導說,一位名為柏瑞德默(Pridmore)的美國女士,在25年前去Galapagos島旅遊回來之後,就一直定期每月捐5美元給「生態平衡基金」,她說「捐獻是我和世界的聯絡渠道。」美國的絕大部份捐款都是這樣的小額捐款累積起來的。以去年底公佈的美國最新人口普查出的281421906名美國人計算,等於去年平均每個美國人捐出了731美元,平均每戶捐出了2000美元,同時也等於平均每戶把一年收入的百分之4捐了出來。
美國每年的捐款額度,平均每個美國人捐款的數量,都居全球189個國家之冠,它不僅標誌著一個國家的精神文明程度,也是美國精神的具體體現。
6月22日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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