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隱瞞妻子乳癌欲致於死 高院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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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訊】 曾任馬偕醫院醫師,現任嘉義榮民醫院家醫科醫師簡志弘,被訴隱瞞妻子湯秀璸罹患乳癌的病情,導致其妻失去診治的時機,性命垂危。高等法院21日上午更一審宣判,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認為,簡志弘雖然道德上可受非議,但其行為與不做為殺人的規定有間,無法以殺人未遂罪相繩,所以改判無罪。此案仍可上訴。
據東森新聞報導﹐一審原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簡志弘有期徒刑6年7月;簡志弘和許姓女子被起訴的通姦罪部分,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另外,此案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部分,一審也判決,簡志弘必須給付湯秀璸3564萬餘元。
簡志弘1986年就讀陽明醫學院時,與就讀東吳大學歷史系已罹患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湯秀璸認識,雖然簡志弘家人反對2人交往,但2人仍在1994年公證結婚。1995年7、8月間,湯秀璸要求當時在馬偕醫院擔任家醫科醫師的簡志弘檢查乳房,簡志弘發現其妻乳頭有硬塊且有褐色分泌物,故意消極不告知觸診結果。
1996年初,湯女乳房出血,簡志弘觸診後,卻告知可能是洗澡太用力,隱瞞其妻可能已患乳癌的病情,並告知看別的醫師也一樣。直到1997年3月15日,湯女昏倒,經家人送醫後,才知道是癌症末期患者,因而提出告訴。對自己不幸的遭遇,湯女以「十年癡情成幻影,終生痛心難平復」感慨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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