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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訊】2001年5月14日,高州市法院將上訪被抓后在北京被迫跳樓的法輪功學員推上”法庭”,准備將他們以什么”人命案”定罪。此事引起這些學員家屬和知情群眾的強烈憤怒——為了編造鎮壓有理的借口而大造文章,陰謀构害,他們做得太卑鄙無恥了。其實禍國殃民的江澤民之流才是真正的凶手。且听我說一下已過了半年,通過層層封鎖知道的一些情況吧。
明慧网報道,2000年12月17日,高州市有30多名學員避開當地公安的跟蹤,租一汽車到河唇火車站,准備坐火車到北京上訪。在火車站被當地公安便衣發現,調集大批公安突然圍追堵截,大打出手。大部分學員被抓并且現在仍都在獄中。分散后匯合起來的有12人,他們商量后決定繼續北上護法,但到北京郊區不久便被當地公安發現并抓了起來。
高州公安被通知”領人”。于是高州公安一行十多人將他們押到位于北京市馬家堡路的茂名市駐京辦事處——廣東茂名大廈,准備將12名學員乘火車帶回廣州。公安將他們關押在4層樓的一個房間里,被關押學員除吳永堅(茂名教育學院教師)是一名男學員外,其余都為女學員。
學員們對于它們違反國家法??、無辜打罵關押上訪群眾而据理力爭,并表示修煉法輪功沒有罪,上訪合情合理也沒有罪,希望受到合法与人道的對待。然而公安對法輪功學員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反而在此期間對學員的人格極其不尊重,進到房間里隨便揭女學員的被子,還聲稱對大法弟子怎么樣都可以。在這种情況下,從12月22日上午起,學員們開始將門關上,不讓公安進入。公安要破門而入,學員們打開窗戶,對著外面喊:”法輪大法好”,”還法輪大法清白”等口號,并打出橫幅告訴世人真相。公安叫來了消防車和升降机,把公安人員用升降机偷偷升上四樓從窗口而入被學員發現。學員們奮力抵制,認為修煉大法無罪,和平上訪無罪,不能允許公安對大法修煉者肆意侮辱和迫害,并言明:若再強行無理破門或破窗而入大家就集體跳樓,一切后果均由公安承擔。
這樣從下午大約4點多鐘一直僵持到次日(23日)凌晨。大批公安驅散周圍的群眾并于外圍設下警戒。為了不影響周圍群眾睡覺,學員們大約晚上九點停止喊口號,公安在門外恐嚇,利誘,但學員們堅持不開門。
凌晨3-4點左右,公安不顧學員如何抵制呼叫,又開始一邊捶門一邊架起云梯准備強行從窗戶將警察升上進入室內抓人。學員們知道情況后,認為堅決不能配合邪惡。就這樣他們喊著口號,一個一個先后從窗口跳下,只有吳永堅(男,茂名教育學院教師)一人來不及跳下就被破窗而入的公安抓住腳拉回。
在此次迫害中,一位叫陳麗文(女,60多歲)的學員遇難。陳麗文是最后一個來得及跳下去的。除此之外,劉冰(吳永堅的妻子),劉玲,梁桂芳和另外一名姓名暫時無法确認的女學員四人造成重傷。最重的學員摔斷兩根肋骨,脊椎骨也摔斷一截,但此學員無需用藥便恢复了健康,顯示出了大法的神奇。現在被迫跳樓的十二名學員中,兩人在家中被監視,其余九人仍然在獄中受盡非人折磨。
据悉,傷者曾被送到廣州人民醫院,余者一直關押在廣州看守所。受傷學員在醫院期間,家屬要求探視但遭到拒絕。
陳麗文女士的親屬要求法院調查處理這起逼死人命案,但法院不敢主持正義,以跳樓自殺為由不予受理。家屬又向茂名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在得到廣州地方正義人士支持的情況下堅持法律的原則和對邪惡勢力的控訴。廣州市人民法院終于開庭審理,但最后仍堅持以跳樓自殺作解釋收庭。据悉陳麗文女士的親屬已下決心,准備繼續上訴直到胜訴為止。
然而,在江羅犯罪集團的所謂官方報道中,事實真相卻是被惡意歪曲的:1、他們不提學員是上訪被抓后,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才被迫跳樓的,他們卻無恥地說什么是為了圓滿走火入魔。2、因江到高州搞”三講”,他們不說是高州學員,而謊稱是茂名學員。3、他們不敢說事件發生在北京,謊說是”廣州茂名大廈”。4、去世的學員陳麗文并不是電視上的””醫學專家”信口胡說的什么”被踏而死”、”自相殘殺”,而是最后一個得以跳下樓去的。
後記
關于廣東省高州市的另一樁人命案,將在下一篇報導中予以曝光。敬請讀者關注。
順便一提,當我寫完這篇調查文章時,碰巧看到《北京晚報》上的一篇文章說,這次廣東大洪水,頂數廣州茂名的高州市最嚴重。看來“善惡有報”是天理,世人遲早會每個人都發自內心地相信這一事實。(//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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