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雄《新疆追記》(6):兵團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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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 6、兵團是否違法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臨的困境是非常復雜的,對其進行改造也非常困難。正因為兵團不是一個法制產物,缺乏制度支撐,因而難以達到平衡狀態。半個世紀中它要不斷隨形勢變化調整自己,在不同的夾縫中拓展空間,做各式各樣的局部修補。雖然那些具體應對中不乏令人稱絕的聰明,但是經年累月,眾多局部的拓展和修補層疊盤錯,卻變成了整體的畸形,而且牽一發而動全身,越修補越難作整體改變,越難做整體改變越得小修小補,從而更加層疊盤錯,陷入更嚴重的畸形,困境也越來越深。
我直覺意識到,搞清兵團的狀態和問題的癥結,首先應該從兵團的法律地位著手。例如憲法對行政區域的劃分沒有兵團,但是兵團卻有上百塊“飛地”分布在新疆全景,總面積達到7.43萬平方公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998年年鑒》),有240萬屬於兵團戶口的居民,而且存在著一個新疆州縣各級政府無權管轄、由兵團垂直領導和任命的政權體系。在中央政府下發的各種文件上,除了“各省、市、自治區”的抬頭,還要單獨加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儼然它就是並列的一個省。新疆本是進行“民族區域自治”的一個自治區,卻在這個自治的區域內插進上百塊另外的“自治的區域”,形成對原本自治區域的割裂。這在法律上怎麼解釋?能不能解釋?
再如憲法規定地方政府首長、法院院長和檢察長都要同級人大選舉。但是像石河子那樣的城市,1950年隻有幾十戶人家,完全由兵團從無到有建成,現在人口達到20多萬,是兵團農業第八師的師部所在地,同時又是新疆自治區正式建制的區轄市。兵團把石河子視為自家財產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法律無法那樣認可。折中的辦法是目前搞了個“師市合一”體制,農八師的師長同時擔任石河子的市長。這本身就是矛盾──作為師長,應該由兵團任命,作為市長,應該由石河子市人大選舉,到底按照什麼來執行?兵團當然堅持自己的任命權,但對地方從法律角度發出的質疑卻無法做出言之有據的回答,隻能靠中央擺平。而中央的擺平同樣缺少法律根據,從長遠看是無法堅持下去的。同樣,兵團自身的法院系統和檢察系統也面對這個問題,過去都是兵團各級黨委任命法院院長和檢察長,現在進入強調法制化的時代,如何面對與法律的沖突,一直是兵團的困境。
兵團對此往往用政治說法來應付,專制社會的政治是可以超越法律的。每當遇到沖突,兵團就會本能地到中央去拉大旗做虎皮。其中最現成的說法就是新疆的主權穩定。
與早年充當抵抗“蘇修”的前線不同,今天新疆最大的危險已被說成是民族分離主義。J這樣說:“兵團的作用就是保証新疆這166萬平方公裡的土地永遠姓‘中’!”我不懷疑J對此的真誠,但這無疑也是兵團解決自身與法律沖突的護身符。盡管以此為由可以讓兵團一時得以回避矛盾,長遠看卻會使兵團更深地陷入自我封閉和對外沖突,使其無法理順關系,籌劃久遠,無法以開放的姿態與當地社會結合。因為這種強調和強化兵團充當新疆“看守”的思路,相伴的必然是要把新疆地方和當地民族當作被看守的對象,兵團因此不可能不成為新疆人民與當地政府的異己者,受到當地少數民族的敵視,遭到地方勢力抵制和拆台也就是毫不奇怪的。
因此,理清兵團與現行法律的沖突,搞清楚它目前在以什麼方式回避和解決這種沖突,其中什麼是可以繼續利用的資源,什麼是繼續制造麻煩的源泉和產生隱患的溫床,在我來看可以作為研究的切入點。我知道這個研究將很麻煩,首先要去研讀那些疊床架屋的法律、規章和文件,從中找出邏輯路徑和現實接口──這一最基礎的工作就已經讓我望而生畏,那必定要求投入太多的精力。但是既然已經看出這是一個切入點,我在收集材料時就開始有意識地注意與此相關的文字。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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