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堯如 : 誰是邪教?是「法輪」,還是「馬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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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 北京中共當局六月十一日突然宣布「」為「反動政治組織和政治勢力」,同時宣布了「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而「該解釋」所公布的有關所謂邪教的犯罪事例,包括罪行、罪證和罪責可以說五花八門,幾乎是包羅萬象,凡是「製作、傳播」「邪教」傳單、、標語、報紙、書刊、光盤、錄音、像帶、CD母盤、網絡,在公共場所懸掛「邪教」橫幅、條幅,都是犯法行為。總之,一言以敝之,凡有「法輪功」之名者便是「邪教」!
因該「解釋二」規定:製作和傳播「邪教宣傳品」,都是「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均依照刑法有關規定,以煽動分裂、顛覆國家政權定罪處罰。」
此外,該「解釋」還規定,凡邪教組織人員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分別依照有關刑法定罪。
讀者們,請注意:按照中共北京當局宣布的所有罪名,總之凡有「法輪功」之名,凡與「法輪功」有關之事,均屬「邪教」的政治活動,都是破壞國家統一、煽動顛覆社會主義社會的彌天大罪。
中共布下天羅地網
中共公布的「解釋」最後一部分則曰:「凡組織、策劃、煽動、教唆、幫助邪教組織人員自殺、自殘的,依刑法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邪教人員以自焚、自爆或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別按照刑法有關條例定罪處刑。」根據這一條,有人自殺、自焚,都可歸罪於法輪功。
我在這摘錄的,也只是其最主要的部分,我要請海內外人和外國人民看一看,中共北京當局已對法輪功布下了天羅地網,視中國人民的法輪功組織和參加者為「不共戴天」的敵人,必須趕盡殺絕而後已!趕盡殺絕而後快!
現在,請問:中共這個黨是甚麼黨?這個政權是甚麼人的政權?它所統治下的中國已經是一個甚麼所在?
如果說,世界上有甚麼「邪教」的話,那麼中共信奉的馬列主義,早已公開宣告其教義是要消滅全世界的地主富農階級、大中小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這不正是最大的邪教麼?這不正是馬列邪教給地球人類最大的浩劫?而中共領導人,從毛澤東到鄧小平都認「馬列」為老祖宗,死後要去見馬克思。這類話在他們內部談話中常有,在他們的文集也有記載。「十年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不就是馬列邪教一場試驗。後來鄧小平也因身受其害而慨然稱之為「十年浩劫」。這當然不能稱之為「革命浩劫」,只能稱之為「邪教浩劫」,可悲的是,我們十三億中國人曾在馬列邪教的大牢籠內,而法輪功成員以北京較早宣布的數字,從一億、七八千萬,已降為五六千萬左右。從馬列革命的目標來說,區區六千萬之人,算甚麼?
未經舉證審判定案
請看,三年前公布「法輪功」為「邪教」,就是身兼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其人一句話:「不准邪教到天安門來活動!對法輪功邪教必須清除!」於是全黨全國照辦。於是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打、被抓、被關,以至處死!
從電視上,在照片中,我們看到坐在地上徒手修身養性的中國人,男女老少都有。而且是婦女多,老人多,壯男少,手無寸鐵,從不犯人,何邪之有?
這一次宣布法輪功為「反動政治組織和政治勢力」,都只是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名義,一個是司法機關,一個是監察機關,對法輪功未經舉證審判定案,亦未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如此定案、定罪。這樣的做法,是正是邪?
但從這,看到中共政權現在極端害怕人民,他們自己完全明白,他們已不為全國人民所信任,他們自己正擔心全國人民在醞釀反對馬列政權的愛國行動!
令人惋惜感歎的是,香港特首也急急奉命在香港立法會上正式宣布香港法輪功為邪教,為「反動政治組織」,將立法懲處之。香港從此多事矣!但人們也許要問,由上海中共科學出版社編印的《香港事典》載:董建華曾是美國華盛頓喬治城大學國際研究中心諮詢團團員。不知那是一個「愛國組織」抑「反動政治組織」?
原載 苹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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