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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 特首在立法會答問時,公然將法輪功定性為邪,與四個月前「多多少少有點邪性質」含混之論,相去十萬八千里。由二月八日至今,有何事例或論據令之突然變臉,一口咬定法輪功「毫無疑問是邪」呢?沒有,因為現時所羅列的論據,諸如「天安門廣場自焚」,以至法輪功條等等,當日早已有之,若以此為據,則何須今日始行定性?
董建華之所以猝然「發難」,是有其原因的。第一,是中共政府打壓法輪功又再上層樓。就在老董藉答問表態之前數日,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剛宣布新的打擊邪法規,將「分裂國家」、「顛覆」等罪項應用於對付邪,法輪功被定性為「反動政治組織和政治勢力」。「中央」既已高屋建瓴,特區政府若繼續原地踏步,連「法輪功是邪」這個初階都不敢昂然步上,何以統一口徑,以示忠誠?
第二,是既有法國國會通過「邪法」,復又經葉劉淑儀、曾蔭權等高官連番鼓吹「防患未然論」於後,港人思緒較前紛紜紊亂,此際一槌定音,快刀斬亂麻將法輪功定性邪,付出的政治代價較小。
現時,定性目的已達,特首之所以說訂立「邪法」尚非其時,不外民意普遍仍持反對之心而已!其實,若法輪功一如以往,以和平方法表達意見仍被立法取締,則日後任何團體不能見容於「中央」,也就自然依樣葫蘆,由特區政府立法將之扼殺矣!邪法之後,基本法第廿三條還會遠嗎?
權者磨刀霍霍,民間唇亡齒寒!
原載《東方日報 》 梁國雄(//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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