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CEO并非真正的CEO 王志東是畸形体制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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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著名的清華大學經管學院的一位教授日前認為:王志東不是真正的CEO。真正的CEO不是總經理,也不是總裁。
這位教授說,目前大陸的獨立董事在協調人力資本(包括職業經理人和技術創新者)和貨幣資本(出資人資本)的關系上并不能做到‘公道’二字。中國的首席執行官享有高工資,持有股份,并沒有保持獨立的地位的情況,并不符合CEO的真正含義。
他還說,王志東是受害者,企業要想做大,人力資本應擁有企業的產權。大陸的企業普遍存在把人力資源視若打工仔,而沒有作為資本的現象。
正如業界人士所說,王志東的离去衹不過是公司發展過程中再平常不過的事件。資本的意志与權力斗爭從來都是公司內部永不落幕的戲劇。當投資人對于王志東在盈利方面缺乏想象力的不滿無法排解時,他的离幵是唯一的選擇。
2001年新浪第一季度報表顯示,收入大幅度下降了30%,預測在下季度還會至少有10%的下滑,這种狀況迫使新浪資本方盡快找到別的贏利途徑。這一點与王志東不急于贏利的想法顯然相悖。王志東辭職的真正原因,到目前來說都是猜測,王志東辭職的深層根源已經被不同版本地挖掘。但有一點肯定,新浪這几年業績不佳,新浪拿不出新的贏利模式,即使影響力再大,董事會也不會認可。王志東自身衹有6%的股份,在新浪不能掌握足夠的話語權。新浪的產權清晰,控股權掌握在誰的手中,靠的是股權說話,王志東如果掌握足夠的股權,比如像丁磊擁有58%的網易股權,要他出局,就必須先把他的股權先買過來。
這位教授還認為,如果王志東具有經營管理的能力,即人力資本,即使他不占有股份,或者沒有足夠的話語權,也會理所當然享有經營決策權。經營決策權實際上是CEO拍板,即首席執行官拍板,而不是董事長。首席執行官不是企業的出資人,實際上是人力資本。但是對重大經營決策拍板,可以說,過去那种誰出資誰說了算的時代已經過時了。人力資本已經作為很重要的力量登上了歷史舞台。國外的首席執行官的權利其實非常大,除了擁有總經理的權利以外,其權利中還有董事長的百分之四五十的權利。所以在CEO的產生條件下,董事會已成為小董事會。董事會不再對重大經營者決策拍板,董事會的主要功能是選擇、考評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的薪酬制度。
如果王志東沒有經營管理的能力,即使他是新浪的創始人,進一步講,即使他擁有新浪的股份,也不能稱其為CEO。”雖然有時董事會的經營決策的程序及法律規則是合理合法的,但仍然解決不了投資失誤的問題。這就需要職業經理人來确定投資方向了,因而必須將經營決策的所有權力交給CEO。CEO在經營上的權利很大,企業中應有一個類似于戰略決策委員會的机构對CEO的經營決策等進行約束,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卻恰恰大部分不應是企業中的人,更不是企業的出資人,而主要是社會上在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及各种產業方面的知名人士,顯然不是出資人。
一個企業越做越大,成為公眾公司后,創業者能否繼續駕馭企業,确實是一個嚴峻的問題。當新浪的人力資本和貨幣資本交戰時,就衹有犧牲王志東的利益。如果要實行科學的管理机制,不改變治理結构,是不可能科學地借鑑國外先進經驗的。產權一定要有約束机制和約束依据。如果實行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构,現有的《公司法》必須統統推翻。否則的話,就像新零件裝在了老汽車上。如果光強調出資人的利益,那才是真正的“資本主義”。這就走進了“窮人思考富人”的問題的誤區。第一大股東不一定能當董事長,沒有能力的不能進董事會。如果王志東出任新浪的CEO?他應該是高水平的解決了經濟利益的人,他得到的利益是需求的滿足,最大的收益是自我价值的實現。
獨立董事不是出資人,而是在企業中沒有任何經濟利益關系。企業充其量給一點“車馬費”,但是獨立董事的投票權和出資人的投票權是一樣重要的。獨立董事是在經濟法律方面的權威人士,是人力資本。中國大陸現有的企業把自己的負責人叫作CEO,但他們的企業章程在企業治理結构上沒有什么變化,實際上在權利和地位上他們還是總經理,章程還是董事會決策下的總經理日常負責的那种原來的模式。
“王志東是個悲劇英雄,他做了中國法人治理結构還不健全的殉葬品。”那位教授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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