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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湖南第一監獄的囚犯張善光因在監獄里秘密發動犯人上書請愿的活動而遭到酷刑折磨。
要求改善犯人待遇事情敗露遭折磨
據美國之音報道,張善光是中國獨立工會運動最早的創辦人和領袖之一。1998年底,張善光由于向西方媒體講述當地工人游行和農民抗稅事件而被控犯有泄露國家机密罪,并被判處10年徒刑,關押在湖南第一監獄。張善光不滿監管人員對犯人任意使用酷刑、強迫犯人超時勞動、苛扣犯人口糧等違反中國“監獄法”的行動,于是和其他一些服刑人在第一監獄里秘密發動囚犯在張善光起草的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請愿書上簽名,要求改善犯人生活、勞動、就醫條件,懲辦侮辱囚犯人格、體罰、虐待、毆打囚犯的監管人員。
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通過知情人了解到,事情敗露之后,請愿書第一稿于3月10號被獄方搜走,張善光則遭到監管人員毒打,其他在請愿書上簽字的犯人也沒能幸免。
中國司法机构對此諱莫如深
《華盛頓郵報》記者要求就中國監獄制度或者湖南第一監獄的情況進行采訪,但遭到中國司法部的拒絕。湖南第一監獄也拒絕接受采訪。但是監獄一名官員在電話里告訴《華盛頓郵報》記者說,監獄情況沒有惡化,政府撥款能夠滿足監獄的大部份開支,工厂繼續盈利,囚犯每天的勞動時間從來沒有超過8個小時。他并且否認張善光遭到毒打的事。
然而,《華盛頓郵報》采訪到的曾經被關押在這所監獄的犯人說,90年代初,犯人每天勞動8個小時,但現在,監管人員強迫犯人每天工作12到16個小時,每個星期工作6到7天,有時甚至晝夜加班。犯人必須完成定額,但完成之后,定額就會提高。結果是完成定額不行,不完成也不行。
中國監獄虐待犯人家常便飯
[中國人權]主席劉青以自己曾經被關押在中國好几所監獄的親身經歷為例指出,犯人被強迫勞動和遭受酷刑折磨的情況并非湖南第一監獄所特有,而是帶有普遍性的。而且這些情況都是可以核實的。
劉青:“因為在第一監獄里被關押過的政治犯有几十個,其中我和很多人都是有聯系的,所以他們所講的這些情況都是完全可以核實的。”劉青說,中國雖然制定了“監獄法”等許多法律,也簽署了有關的國際公約,但這些東西在實踐中根本沒有得到重視和遵守。而由于中國堅持國際組織訪問中國監獄必須由中國方面做出所有安排, 這就使得希望客觀了解中國監獄情況的國際相關机构負責人無法成行。劉青說,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反酷刑小組負責人就因此而一直沒有能夠參觀中國的監獄。
劉青:“他的要求呢,他如果要去中國監獄考察,那么時間、地點和人物都不能由中國政府指定,必須是他自己想看哪個就看哪個、想和誰談就和誰談,而且在談的時候不允許中國政府官員在旁邊。由于這些條件談不攏,所以實際上聯合國對中國監獄的監督就不可能實現。”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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