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同意由總統咨請立院召開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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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 立法院在野聯盟11日協商凝聚召開臨時會共識,並依憲法規定由總統府咨請立院以「國家重大事項」召開臨時會,同時請行政院針對朝野具共識49項經濟民生法案挑選包括金融6法等亟需在臨時會處理的法案及理由;民進黨團對此表示樂見在野黨「從善如流」,請立法院長儘速召開朝野協商。
據東森新聞報導﹐對於在野聯盟召開臨時會態度突然轉趨一致,立院高層認為此舉等於「把球丟給行政部門」,因為從政院列舉臨時會處理的法案內容到朝野協商,最後是否順利召開臨時會,其間夾雜部份在野黨「以拖待變」策略考量,仍存在太多變數。
稍早在野聯盟對於是否召開臨時會或總統咨請召開方式,意見紛歧,親民黨團甚至質疑臨時會是圖利特定財團,為何下午協商出現這麼大轉折,甚至願意在召開時間及內容上「全力配合」?新黨立委謝啟大不諱言指出,這是戰術上考量,包括處理法案決定權都在行政院,看執政黨「還有什麼話好說?」
在野聯盟今天下午協商後召開記者會發表立院召開臨時會聲明,國民黨團記長鄭永金表示,在野黨同意由總統咨請立院召開臨時會,希望行政院基於「急迫性」、「憲法莊嚴性及正當性」考量,提出對於經濟發展有幫助的法案。
親民黨團總召周錫瑋也要求,行政院提出有助於解決國內經濟困難法案的同時,必需兼顧憲法的莊嚴性、解決問題的急迫性與政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必需對所提法案提出說明。
周錫瑋並質疑執政黨亟待通過的金融控股公司法等金融6法,其中包括金融重建基金設置管理條例、營業稅法部份條文修正案及存款保險條例修正案,施行時間都在90年1月1日以後,較無時效性,政院如提出希望在臨時會處理,必需對此提出說明。
此外,在野聯盟也決議在臨時會全力處理行政院所提重大經濟民生法案之外,立院下會期提前於9月4日開議,處理在野黨優先審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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