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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 中央社華盛頓八日專電﹐美國參院院會今天以五十七票對四十三票,通過任命波頓為主管武器管制暨國際安全事務的國務次卿;波頓堅定支持中華民國,並主張台灣應在聯合國享有席次。
波頓原任華府智庫美國企業研究所資深副會長,任職期間曾發表多篇文章,主張給予中華民國外交承認並支持台灣在聯合國享有席次並不違背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
波頓在參院外交委員會三月間舉行的任命聽證會中重申了以上主張,但他同時指出,如果他的任命獲參院通過,美國與台灣的外交關係將不是他在國務院新職的業務。
他曾在一九九四到九六年間為中華民國政府就聯合國席次問題從事研究,並收取三萬美元酬勞。他對台灣的立場受到部份議員的質疑,任命案在參院表決的日期也曾有延遲。
參院共和、民主兩黨議員今天上午在表決波頓的任命案前曾有一番辯論,民主黨籍議員(德拉瓦州)拜頓發言指波頓對台灣的立場不符合美國行之多年的政策,外交委員會主席赫姆斯(共和黨,北卡羅來納州)則發言為波頓辯護。
兩大黨在參院各佔五十席,在表決時有七位民主黨籍議員投票支持布希總統這項提名,使波頓的任命案終於過關。
這七位民主黨籍議員是曾在去年與高爾搭檔競選正副總統的李伯曼(康乃狄克州)和貝依(印第安納州)、布羅(路易斯安納州)、范戈德(威斯康辛州)、藍德里歐(路易斯安納州)、米勒(喬治亞州)和尼爾森(內布拉斯加州) 。
在參院外委會三月二十九日的聽證會上,議員根據波頓過去發表的文章,問他對給予台灣國際地位的看法。波頓答覆說,他研究如何對待台灣的問題已很多年,結論是台灣有資格成為聯合國會員。
他說:「聯合國憲章規定只要是愛好和平的國家(peace-loving state)都可入會,而我的判斷是台灣根據國際法典型,習慣性的定義,具備國家(state)的條件。它有固定的領土,有穩定的政府,能行使政府正常的國內和國際功能等等。」
他知道有人會擔心這種做法將衝擊到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但他認為「如果我們給予(台灣)外交承認或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是符合一個中國政策的」。
波頓舉東、西德為例說,美國在七零年代初期承認東德,並支持兩德加入聯合國,但這個政策與「一個德國」並不衝突,而且如今德國已經統一。他說,後來世界五強支持南、北韓加入聯合國是另一個例子。
但他也說,這是他寫這篇文章時的想法,當時「情況在很多方面不一樣」,包括當時是由民主黨主政,如今已由共和黨組成政府,而且如果他的任命獲得通過,這將不是他在國務院要負責做的事。
他表明仍堅持以上的分析,但他也說:「對待台灣和中國的總體政策是由別人制訂,我會尊重和服從這些政策。」
波頓具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在雷根政府時代擔任助理司法部長,後來在老布希政府擔任助理國務卿,主管國際組織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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