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參謀總長王漢寧上將出租眷舍獲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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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 監察院調查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王漢寧上將涉及眷舍違規出租獲利案,調查報告已在日前出爐,並證實王漢寧確有將眷舍出租事實,且九年間獲利達兩千餘萬元,監察院認為空軍對眷舍作業疏於管理,顯有怠忽職守事實,已去函要求空軍總部切實檢討。
由於空軍總司令陳肇敏上將任期將在六月屆滿,而王漢寧又被視為接任空軍總司令的熱門人選,此項調查報告是否會影響陳水扁總統對軍方高階人事之決定,已引起外界高度關注。
至於有關王漢寧上將「違反規定、不當得利」部分,負責調查此案的監察委員林時機表示,由於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並未對於違規出租眷舍所得利益之歸屬問題有明確的規範,因此,此次的調查重點置於空軍總部管理政策上,對於租金所得部分尚無法可以規範,他對於「不當得利」部分,也不願多做。
王漢寧上將昨日對此表示,該棟眷舍當初是在「貼補家用」的考量下,租給商家使用,相關所得均一併申報所得稅,但在接到空軍總部通知違規後,已立即與商家解約,並且在規定的三個月內將眷舍繳回;至於此舉是否不當,王漢寧則說,「很多人都這樣做,不單單是我一個」。
檢察院是在八十八年十一月間接獲立委周慧瑛檢舉,指稱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王漢寧,擅將空軍配住眷舍出租商家營業多年,並獲利幾達數千萬元等多項指控,要求監察院調查,王漢寧當時還曾發表聲明,表示要對周慧瑛之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監察院在經過一年半的調查後,調查委員林時機已完成調查報告。
根據調查報告指出,位在南京東路二段七十九號房屋,確為空軍總部列管之散戶眷舍,該戶並在七十九年九月轉讓給王漢寧,當時王漢寧職務為空軍總部少將副督察長;而依據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之規定,「有出租、私自頂讓、或經營工商業情形者,撤銷其眷舍居住權收回眷舍」。
調查報告也指出,根據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後發現,該棟眷舍確有出租給民間汽車公司及「康是美生活藥妝店」使用事實,商家並在八十年至八十八年間,總計支付租金達兩千四百五十四萬餘元,扣除稅額後,合計為兩千一百六十六萬餘元,而租金所得人均為王漢寧之配偶陳秀涼女士。
空軍總部也向監察院表示,王漢寧將眷舍違規出租,經立委在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檢舉後,王漢寧當時立即與商家解約,眷舍並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停止營商,且在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由空軍總部收回。
由於與該眷舍同一地號的四戶眷戶,均有將眷戶轉租民間業者營業、從中收取租金之事實,監察院認為空軍總部雖已將眷舍收回,但查相關眷舍在違規使用期間,空軍總部疏於管理,顯有怠忽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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