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朝新聞言論自由又邁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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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 智利議會最近通過了一項新的新聞法﹐廢除了限制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一項安全法的規定。不久前﹐國際社會公開報導了在軍人獨裁統治時期開始實施的這個安全法的有關限制。
廢止安全法記者脫苦海
智利參議院最近通過了新的新聞法﹐從而完成了智利議會為廢止安全法的限制所進行的八年努力。在此之前﹐智利眾議院已經通過了這個新聞法﹐按照國家安全法原來的規定﹐如果當局認為記者撰寫的報導或廣播冒犯了總統﹑議會議員或政府其他部門﹐當局可以對記者提出控告﹐甚至可以把記者關進監獄。這個規定被新的新聞法廢除了。此外﹐這項法律還廢除了法官曾經擁有的一些權利﹐比如﹐沒收被認為是冒犯或者侮辱公眾人物的出版物的權利。
[國家安全法]的這些規定是在皮諾切特將軍十七年軍人獨裁時期制定的。雖然智利在1990年恢復了民主制度﹐可是這些法律並沒有廢除﹐這實際上就使智利與古巴並列為西半球對新聞自由施加最大限制的兩個國家。儘管智利的傳媒實質上比古巴的傳媒享有較大自由﹐可是從1990年以來﹐有大約30名記者﹑政界人物和其他人士由于藐視當局而受到控告。目前至少有八個人的案子還沒有了結。
保障記者言論自由仍然任重道遠
根據新的新聞法﹐這種現象應該結束。然而﹐類似的限制新聞界的規定仍舊列在智利的刑法中。雖然美國的人權團體[人權觀察]對智利新的新聞法表示歡迎﹐可是﹐[人權觀察]說﹐智利必須要做進一步努力﹐言論自由才能受到充份保護。[人權觀察]駐智利代表布雷特說﹐根據刑法的某些嚴苛規定﹐新聞記者仍舊會受到控告。布雷特說﹕”刑法中仍舊存在對侮辱當局的人進行懲罰的規定。最近智利總統拉戈斯宣佈﹐他將提出立法草案廢除這些規定。如果這能成為事實﹐那確實是一項重大進步。儘管刑法中的那些條款過去不太使用﹐可是﹐政界人士或國家當局隨時都可以引用那些條款。”
[人權觀察]和其他人權團體一直在要求智利修改新聞法。智利前總統艾爾文的政府曾在1993年首次提出議案廢除[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可是﹐議會堅決反對修改新聞法﹐尤其是保守派議員。這項議案因此年復一年地遭到阻撓。[人權觀察]的布雷特認為﹐國際壓力和負面的報導才促使議員最後修改了新聞法。布雷特說﹕”國際壓力起了很大作用。我認為﹐有關這個問題的形勢有了改變﹐智利已經無法繼續保持自己的法律和態度而不受到世界的關注。我認為﹐越來越多的政界人士意識到﹐這種立法已經過時了﹐不適合他們希望為國家樹立的形像。”
預期﹐在智利憲法法院復審以後﹐拉戈斯總統將簽署這項立法﹐使之成為法律。而一旦新的新聞法成為法律後﹐預期﹐那些根據現已廢除的有關規定受到控告的新聞工作者和其他人士將會為他們的案件提出上訴﹐並且可以勝訴。
--美國之音 May 3, 2001 (熊健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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